关于转发《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7-06 09:14:30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各镇(乡)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现将《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清府函〔2020〕115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有问题,请径向连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反映,联系人:张兴民,联系电话:6676943。
特此通知
附件1.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2.《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doc
附件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