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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连州市农田水利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1-20 09:19:08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连州市农田水利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连府办函〔2023〕1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为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弱项,提高我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建立连州市农田水利建设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战略部署和省、清远市、连州市工作要求,统筹组织我市各镇(乡)、各有关单位协同推进农田水利建设,督促指导工作任务落实,协调解决涉及农田水利建设工作的重要问题,加快补齐我市农田水利设施短板弱项,形成从水源到田间完整的灌排工程体系,为巩固提升我市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提供坚实支撑。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相关任务。

  二、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由分管农业农村、水利工作的市领导担任总召集人,市政府办公室联系农业农村、水利工作的副主任和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成员包括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等部门负责同志。

  三、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下设大中型灌区建设与管理工作专班、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短板工作专班,分别由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开展工作。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参加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单位参加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联席会议决定事项并印发至相关单位,重大事项按程序上报市政府审批。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应及时提出农田水利建设工作中的遇到的问题提交联席会议研究,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提出,按程序报总召集人批准。联席会议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

  附件:连州市农田水利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0日        



  附件

  连州市农田水利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綦鸿伟  市委常委、副市长

  邹锡洪  副市长

  召 集 人:徐  俊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蒙家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国栋  市水利局局长

  何永锋  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成    员:周淑琴  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陈永汉  市财政局副局长

  唐福来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梁建忠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邓志文  市水利局副局长

  徐林波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黄志浪  市林业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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