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连州市市区农贸市场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连州镇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连州市市区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连州市市区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分组分工安排表
2、连州市市区农贸市场整治具体要求
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27日
连州市市区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规范农贸市场管理,改善市区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结合省卫生城市暗访组提出的整改意见,早日实现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目标,按照《广东省卫生城市标准》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促进农贸市场管理规范,卫生制度落实,彻底解决农贸市场脏、乱、差的问题。在整治行动中要把对农贸市场的整治与占道摊点整治相结合,把市场环境卫生改善与规范化管理相结合,把做好市场日常管理与创卫达标相结合,把近期硬件设施改善与远期发展目标相结合,净化、美化市场环境,提升城市文明程度。
二、整治范围及目标
市区内的所有农贸市场,即中心市场、人民路市场、城北市场、城西市场、金源市场、巾峰市场以及市场外的“溢摊”行为。
通过规划疏导、集中整治、规范管理等手段,实现以下目标:
(一)按要求取缔东岳路马路市场,建国路马路市场,东门南路马路市场,红星路马路市场,谢屋路马路市场,北山路马路市场,惠福北街马路市场。
(二)中心市场升级改造,市区市场整治小组在原北湖影剧院旧址按《临时市场建设标准》建设临时农贸市场,安置中心市场和各马路市场的经营户搬迁至临时农贸市场经营。待中心市场升级改造完成后,中心市场和各马路市场的经营户回迁或安置回中心市场或其它市场内经营。
(三)消灭农贸市场的“溢摊”现象。
(四)使所有农贸市场基本达到硬件设施完善、软件管理规范、卫生制度落实、场容卫生整洁、“四害”密度达标、无溢摊和违章占道经营、日常管理达到规范化农贸市场的标准(具体标准见附件2)。
三、整治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明确整治意义,提高思想认识
开展农贸市场整治行动是满足群众日常生活的需要,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的需要,改善城市形象的需要,创建卫生城市的需要,因此,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要下定整治决心,树立整治信心,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整治队伍
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府办副主任和经信局、工商局局长为副组长,工商局、公安局、质监局、城监大队、连州镇政府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市区农贸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市区农贸市场整治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分别在市场服务中心抽调10人,公安治安联防队10人,城监大队抽调10人,经信局、工商局、连州镇政府、环卫处各抽调5人,分成五个整治行动组,负责整治行动的具体工作(整治分组分工见附表1)。整治工作未达标,整治队伍不撤散。各组牵头单位要明确一名副职专门抓,各单位抽调人员要与单位工作脱钩;市公安部门要负责整治行动的安全保障,严厉打击阻碍整治等违法行为。
(三)明确整治方法,突出工作重点
首先要明确各市场管理主体,责成市场开发商负起管理责任;二是先进行市场改造维修、增添基础设施,规范经营秩序,然后取缔市场周围“溢摊”现象,同时开展马路市场的集中整治,对于自产自销而占道经营的农户,可以安置到南市场经营或批发;对于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含有固定商铺的)的商户要规范经营,不能规范经营的,可安置到临时农贸市场经营;三是市场硬件建设与规范管理同步进行,在现有设施基础上,以强化规范管理为重点;四是在集中整治行动中要文明执法,多引导解释,多做思想工作,切实维护大多数经营者利益,避免不安定现象发生,确保大局稳定。
(四)加大宣传力度,公开整治标准
要充分利用宣传车、向每个商户发放宣传单、在各市场显眼处出相关公告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整治农贸市场的重要意义、整治措施和整治步骤,公开整治标准,争取广大居民及经营者的拥护和支持;广播电视和报社等新闻媒体要对整治行动进行追踪报道,重点报道整治过程中的先进事迹,对阻碍整治行动者予以曝光,以推动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加大经费投入,保障整治经费
加大对市场的维修改造力度,添置必要的基础设施,社会办的农贸市场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公办农贸市场的建设在现有财力困难的情况下,可采取承建者垫资、银行贷款解决的办法,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六)强化制度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各市场按照统一标准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分别制定食品卫生、商品准入、环境卫生、消防等各项制度,原则上按每30个摊位一个管理人员的标准,配足保洁、保序、食用农产品管理、安全保卫等管理人员,上市商品要实行索证管理,并建立商品台帐。建立农贸市场改造资金制度,每年按市场收益总额10%以上的比例提取,专项用于市场改造。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按要求和实际情况,坚决取缔马路市场,各相关部门要全力支持和配合,特别是城管执法部门,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并做到有投诉必受理,从快处置。社会市场的开办者如果不能完全履行管理职责,在市政府的协调下,将其管理职责移交给城监大队代管,并签订相关协议书,确保对市场长期有效的管理。同时,要积极探索适合农贸市场实际的管理方式和管理制度,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一步落实管理职责。
四、整治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1月25日—31日)
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农贸市场主办者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落实责任,研究整治总体方案。各整治组针对各市场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各组将具体方案报整治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并对参与整治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明确整治标准和操作方法。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2月1日—3月20日)
各整治组要按照整治总体方案要求及各市场的具体整治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以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和食品安全及取缔马路市场为重点,全面进行整治,并每周通报工作进度、工作效果,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和建立长效机制。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3年3月20日以后)
由市区农贸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创卫办、经信局、工商局、卫生局、城监大队、环卫处等专业人员,对市场进行综合验收,并做好创建卫生城市的迎检工作。
附件1
连州市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分组分工安排表
分组 |
市场名称 |
责任单位 |
牵头人 |
工作人员 |
一组 |
中心市场 人民路市场 |
经信局 |
邵建辉 |
市场中心6人;治安联防队2人;经信局、工商局、环卫处、城监大队、连州镇政府各1人; |
二组 |
金源市场 城北市场 |
工商局 |
夏东生 |
工商局、经信局、环卫处、连州镇政府各1人;城监大队、治安联防队各2人; |
三组 |
城西市场 |
连州镇政府 |
谭拥华 |
连州镇政府、经信局、工商局、环卫处、城监大队、治安联防队各1人; |
四组 |
东岳路马路市场 建国路马路市场 东门南路马路市场 红星路马路市场 |
城监大队 |
陈宇东 |
市场中心4人;经信局、工商局、环卫处、连州镇政府各1人;治安联防队3人;城监大队3人。 |
五组 |
谢屋路马路市场 北山路马路市场 惠福北街马路市场 |
城监大队 |
陈宇东 |
城监大队3人、经信局、工商局、连州镇政府、环卫处各1人;治安联防队2人。 |
附件2
连州市市区农贸市场整治具体要求
一、基本要求(时间要求:2月底前完成)
各市场要自查自纠,规范日常管理,在基础建设、场容场貌、交易秩序、食品卫生等方面加强整治,强化制度管理、市场经营秩序管理、环境卫生管理、车辆停放管理、食品卫生管理,达到环境优美、设施人性、消费安全、交易公平、秩序良好、无欺行霸市的整治目标。
(一)卫生方面
卫生整治以“保持清洁,面貌一新”为目标。
1、 建立卫生清洁制度,落实保洁措施,配备专职保洁人员(因市场设置人数),负责市场清扫、清运、保洁等常规作业,定时、定位、定责;
2、市场卫生要做到“摊点垃圾自清,市场全天保洁”,场内地面保持清洁,无污水、无垃圾、无卫生死角、无恶臭、无腐臭味,市场要设有专门垃圾收集设施,及时清运垃圾和清除场内污水,整体观感要达到“卫生舒适、赏心悦目”;
3、卫生“门前三包”:市场经营者必须遵守市场卫生管理制度,保持摊店内外卫生整洁;门店、固定摊档经营者均实行前后卫生“三包”制度,自备垃圾小容器,自清垃圾污渍杂物,污渍杂物不落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处理,杂物、垃圾倒入统一的垃圾桶内;
4、活禽、熟食经营档要求:活体禽类经营按照存放、宰杀、销售三分离的原则,必须设立在相对独立的区域,与其他商品区分开,有冲冼禽类粪便的设施,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要经常清扫,保持环境清洁卫生;烧腊档、熟食档应配有防尘、防蝇、防鼠、防蟑螂设施,有专用带滑门的玻璃或有机玻璃柜,不得露空售卖,分切熟食要佩带手套;水产、冰鲜必须设置固定操作台,配置排污槽、污物桶;活禽、水产区一定要定时清理渣滓,经常性搞好卫生保洁;
5、天面、地面、墙壁、摊台卫生达标;
6、公用厕所卫生整洁,无恶臭;
7、搞好灭鼠等除“四害”工作。有专人负责,落实措施、落实制度,定期开展室内外环境消杀,场内外无鼠及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无蟑螂、卵荚及蟑迹。
(二)内部管理
1、设立市场管理办公室,配备相应的专职管理人员,并制定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办公室要设置公平秤、服务处、问询处、投诉处,设有意见箱、监督电话等,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及时处理纠纷;
2、制订并落实整治标准、整治方案;
3、制订各项管理制度并上墙(如市场管理人员职责,市场保洁员职责,市场经营管理制度,市场经营者守则、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卫生安全制度,治安、消防管理制度,市场保安员职责);
4、商品划行归市、高台摆卖:商品要按种类区分,分类分摊经营(并悬挂美观、醒目的分类指示牌),高台摆卖(基本无地摊现象),无占道经营;鲜、活、生、熟、干、湿商品要严格分开,食品经营区域与非食品经营区域应分开设置,生食品摊位与熟食品摊位分开,待加工食品和直接入口食品摊位相互分开,鲜活畜禽、水产区域与其它食品经营区域分开,经营餐饮服务应设置在专门区域,并相对集中;市场内要划定一定区域,供农民农副产品的自产自销;
5、市场秩序良好,市场内道路畅通,摊位摆放整齐规范;
6、市场经营者要做到文明经商、礼貌待客、诚信经营、足斤足两;不得欺行霸市、哄抬价格、强买强卖;不得出售未经检疫的肉类食品和注水猪、牛肉;不得出售病害、过期、污秽不洁、腐烂变质食物和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及其制品;禁止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禁止销售违禁野生动物;
7、门店经营者:内部摆放整齐规范,无外占外摆、占道经营现象;
8、市场周围严禁乱搭乱建、乱摆乱停、乱挂乱贴、乱涂乱写;
9、 人行道、消防道、通车道路都必须畅通无阻,车辆停放整齐。
(三)基础设施
要按照“谁开办、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市场主体,落实改造经费,按要求实施整改。
1、有规范、美观、醒目的市场门牌;设置宣传栏、公告栏、价格栏等,公开市场管理信息;
2、地面要求:硬化、平整、美观,不积污水,排水方便;
3、排水排污:排水排污设施配套完备,排水沟、下水道畅通无阻,不积污水、杂物,水产、冰鲜、禽类经营摊档的污水排放畅通;
4、用电线路安全整齐规范,电线、电路按要求安装,摊档不得私接电源、电线;
5、供水设施完善,饮水水源安全卫生;
6、雨蓬要求安全、美观、整洁;
7、 配置封闭式垃圾桶;
8、配套公用厕所。
(四)周边环境
坚定信心,下死决心,加强马路市场整治工作,按要求坚决取缔马路市场,拆除违章搭建,整治市场周边环境。
二、完善制度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3月以后)
按照设施标准化、管理制度化、服务规范化的要求,督促农贸市场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全面完成升级达标,建立管理长效机制。宣传、经信、工商、环卫、农业、公安、消防、城监、规划、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能,主动协助和积极配合农贸市场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