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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3年连州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05-21 00:00: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2013年连州市网上办事大厅

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民族乡)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2013年连州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外经贸局反映。

 

 

                             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1日

 

 

2013年连州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省、清远市有关加强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的工作目标和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保质保量完成2013年的工作任务,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3月7日全省网上办事大厅电视电话会议、4月15日全省网上办事大厅惠州现场会,以及《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府办函〔2013〕112号)精神和要求,2013年我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的主要工作目标如下:

(一)5月底前制定连州市网上办事大厅分厅工作方案;

(二)9月中旬前,完成县级办理事项的界定工作(包括事项梳理、流程优化、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等);

    (三)12月底前,按照省出台的《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规范》建成县级分厅,做到界面风格统一并连接到省、清远市网上办事大厅,实现级分厅与省、清远市网上办事大厅的服务事项目录等数据的同步。

二、工作措施

(一)成立连州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我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快推进我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成立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府办、市纪委、市外经贸市经信局相关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相关部门分管领导组成。

(二)成立连州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专责工作小组

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市直有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项目综合组、事项界定组、技术服务组和监察督导组等4个工作专责小组,负责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日常工作的开展。4个工作专责小组由市外经贸局负责统筹开展工作。

1项目综合组

项目综合组工作人员由市外经贸局(1人)、市经信局(1人)、市新闻信息中心(1人)组成。项目综合组的统筹领导工作由市外经贸局负责。

    项目综合组的主要工作任务:

(1)制定2013年连州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5月底前完成);

(2)办理级网上办事大厅项目建设的硬件及软件采购、项目经费申请等(7月中旬前);

(3)联合事项界定小组,分别召开市民代表、企业代表、市直机关和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会、市直部分审批部门座谈会,征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意见(7月底前);

(4)编制并印发《连州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规范指引》(试行)(11月底前);

(5)编制并印发《连州市网上办事大厅简介》(12月底前);

(6)收集整理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进度材料,编制进度月报表;编写会议及汇报材料;组织有关联席会议的召开;

(7)领导交代的其他事项。

2事项界定组

事项界定组工作人员由市编办(2人)、市外经贸局(1人)、市法制局(1人)、市发改局(1人)组成。事项界定小组的统筹领导工作由市编办负责。

事项界定组的主要工作任务:

(1)根据清远市网上办事基本流程指引,编制连州市网上办事基本流程指引,供市直单位参照使用(6月底前完成);

(2)配合项目综合组开展面向市民、企业、市直机关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征询会(7月前);

(3)完成级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事项(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界定工作(8月底前);

(4)完成级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界定工作(9月底前);

(5)编制《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细分示例》;

(6)编制《连州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进驻登记指南》(8月前完成);

(7)编制《连州市级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指导目录》(8月前完成);

(8)领导交代的其他事项。

3技术服务组

技术服务组工作人员由市经信局(1人)、市外经贸局(1人)、新闻信息中心(2人)、软件开发商(2人)组成。技术服务组的统筹领导工作由市经信局、新闻信息中心负责。

技术服务组的主要工作任务:

(1)编制和调整我市级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软件部分)规划方案(8前);

(2)组织进场进行软件开发和实施(10前),对审批流程进行优化和再造;

(3)编制《连州市网上办事大厅系统改造与数据对接指南》(10月底前);

(4)加强与清远市经信局和清远市电子政务中心的联系,根据省、清远市出台的有关规范和标准,适时调整我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内容;

    (5)领导交代的其他事项。

4监察督导组

监察督导组工作人员由市监察局(1人)、市外经贸局(1人)组成。监察督导组的统筹领导工作由市监察局负责。

监察督导组的主要工作任务:

(1)根据省、清远市出台的有关文件,制定我市网上办事大厅电子监察评价指标体系(9前);

(2)督促检查各工作专责小组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进度;

(3)督促检查市直各单位配合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并将工作中遇到和发现的不认真、不落实、不到位等效能问题及时以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通报市监察局,提请市监察局对工作责任不到位、工作效果不理想的单位进行约谈和下达整改通知

(4)负责全市网上办事大厅工作进度的月报表编制和上报工作;

(5)领导交代的其他事项。

抽调人员除事项界定组不得兼任外,其他专责小组人员可以由抽调单位同一工作人员兼任。

)建立网上办事大厅工作制度

1建立网上办事大厅联席会议制度。网上办事大厅联席会议制度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总结前段时期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主要工作。全市性的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参加人员为连州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级联席会议,每个月召开一次,参加人员为连州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直单位成员。

2建立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通报制度。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通报每月一次。主要通报整体的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等。

3建立工作落后单位约谈制度。对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进展缓慢、推进不力、工作滞后、存在行政效能问题的单位,对其责任人进行约谈。对约谈后仍然不重视抓好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或对存在问题整改不认真、不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能按时完成建设工作任务单位,将视情况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三、部门责任和分工

除成立4个工作专责小组及负责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日常工作外,各成员单位和市直有关参与单位需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市外经贸局承担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牵头责任,负责组织4个工作专责小组开展日常工作;

市监察局负责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的效能监察;

市编办负责组织审核市直单位梳理完成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事项、办事流程等是否符合要求;

市法制局配合项目界定组对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事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进行界定。

市经信局负责与清远市经信局和清远市电子政务中心联络,及时转发上级有关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相关文件;市级网上办事大厅软件开发协调和组织安装调试;负责收集整理本级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进展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市财政局负责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

市直(含中央、省驻连单位)职能部门负责按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事项的梳理和流程优化等工作,并上报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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