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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我市森林防火责任制执行情况的通报


来源: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09-24 00:00: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关于2012年度我市森林防火责任制

执行情况通报

 

各镇(民族乡)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2102年度我市森林防火工作在省和清远市防火部门的关心支持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镇(乡)、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狠抓各项预防措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不断深入,森林防火责任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野外火源管理得到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连州的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政府同意, 对我市森林防火责任制执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2年度全市森林火灾情况

2012年度全市共发生森林火灾20宗,比上年度同期减少25宗。其中:一般森林火灾16宗,较大森林火灾4宗。没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过火面积2208亩,比上年度同期减少1655亩。受害森林面积215亩,比上年度同期减少605亩。森林受害率0.1‰,低于省限定的1‰指标。

二、各镇(乡)森林火灾情况

2012年度丰阳镇、三水乡、瑶安乡3个乡镇没发生山火,其他9个镇都不同程度发生了山火,其中:西江镇龙坪镇保安镇3宗连州镇星子镇大路边镇东陂镇九陂镇2宗;西岸镇1宗

三、各镇(乡)森林防火责任制执行情况

市防火办于2013年1月组织由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组成的工作考核组对乡镇的2012年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考核,经综合评定, 考核结果如下:一等奖丰阳镇;二等奖三水乡、瑶安乡;三等奖西岸镇、星子镇、大路边镇;连州镇、东陂镇、九陂镇、西江镇、龙坪镇、保安镇考核为合格。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市政府将对森林防火工作比较好的乡镇给予奖励。

希望各镇(乡)政府、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清远市有关文件精神及各项工作部署,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各项防扑火措施,全面做好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工作,为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作出的贡献。

 

 

                          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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