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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宣布规范性文件失效的通知


来源: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12-20 11:38:59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QYLZ2019012


 各镇(乡)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关于印发<连州市2017年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府办〔2017〕14号)、《关于印发<连州市开展散煤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连府办〔2017〕51号)相关工作任务已完成,文件适用期已过。经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宣布失效,现予公布。


附件1.关于印发《连州市2017年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2.关于印发《连州市开展散煤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20日


关于《关于宣布规范性文件失效的通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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