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连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连府〔2023〕19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省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2〕57号)《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清远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清府〔2022〕61号)文件精神,现将《连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对照实施
各镇(乡)和各部门要逐项对照《清单》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充分发挥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支撑作用,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打造更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
二、切实加强监管
各镇(乡)和各部门要依托清单明确监管重点,对列入清单的事项,充分评估实际情况和风险隐患,划分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差异化地实施监管政策;逐项明确清单内事项的监管主体,完善监管规则标准;对调整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健全管理机制,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切实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到位。
连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