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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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队伍建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精神,我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战斗员岗位20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安排在消防车辆驾驶员岗位)。
二、招收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公安消防部队的管理,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规定的身体条件。
(三)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无违法犯罪纪录。
(四)优秀退伍士兵优先录取。
(五)年龄:灭火救援战斗员、消防车驾驶员岗位18至28周岁以下。
(六)性别:应聘驾驶员、战斗员岗位为男性。
(七)消防车辆驾驶员岗位需持有驾驶执照:持有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2、A2以上或者部队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A(消防车辆驾驶员岗位需要)。
(八)身体条件:身高168厘米以上,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薪酬待遇
(一)录用后,试用期2个月(含岗前培训1个月),试用期间,战斗员工资每月3200元(无五险),签订正式合同后,战斗员享受待遇月工资约3800-5200元(含基本工资、五险、消防职业高危补助、岗位补贴等)。
(二)食宿标准参照常规现役公安消防中队标准。
(三)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四)每周享受2天带薪假期,工作满一年享有10天的带薪年假,轮休为每周休息2天;连休可连续休息4天以上,每月至多连休1次。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方式:网上报名,提交《清远市公安消防支队开发区大队公开招聘城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公安网请发送至xushh@gd邮箱,互联网请发送至2216600363@qq.com邮箱。(联系人:清远市公安消防支队开发区大队徐生亨副中队长,手机:13926631602。)
2、时间:报名时间截止至2017年12月20日。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通过后,用人单位将电话通知应聘者进行现场体能、理论考试及体检等。
(三)考试
初定时间为2017年每月25日。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20%+体能测试×50%+面试×30%。
按照满分100分计算,笔试占20%、体能测试占50%、面试占30%的比例,构成应试者的总成绩。先分别以应试者笔试和体能测试成绩之和的高低为序,面试完成后计算个人总成绩,拟聘用对象总成绩须达60分以上且体能项目必须全部达标。
1、体能考核
(1)测试内容为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和仰卧起坐;三个项目按照年龄段划分,必须全部达标;体能达标方可进入下一个考试环节。
(2)所有体能考试成绩当场公布。如有疑问,现场申诉,超过考核时限当弃权处理;除3000米外所有项目均有两次考试机会。
(3)体能测试成绩=3000米跑步成绩×50%+仰卧起坐×25%+单杠引体向上成绩×25%(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2、笔试
(1)笔试主要内容为文化知识、部队规章和消防基础业务理论知识等(笔试复习参考题库见附件3)。
(2)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3、面试
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应聘者在面试时需上交以下报名资料:
(1)《清远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本人填写并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具有文艺、才艺等专长的可提供相关证书、证明的原始材料,同时在面试后现场展示,并通过考核组评定。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提供符合职位要求的车辆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消防车辆驾驶员岗位需要)。
(7)应聘者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
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面试结束后,依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所在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总成绩同分且超出招聘人数时,同分人员按面试成绩的高低择优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对同分者再次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体检人员。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将及时电话通知应聘者。请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009年11月1日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
(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聘期2年(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聘用人员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
(三)入职上岗时间初定为2017年每月1-5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六、其他
(一)咨询电话:13926631602(徐生亨副中队长)。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三)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清远市公安消防支队经济开发区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附件:
1、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公开招聘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
2、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3、笔试复习参考题库
附件一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公开招聘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doc
附件二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doc
附件三笔试复习参考题库.doc
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