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财政局、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人社厅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清财社〔2018〕86号)、《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贯彻广东省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清府办〔2019〕6号)、《关于印发清远市贯彻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办事指南(暂行办法)的通知》(清人社函〔2019〕68号)等文件精神,我局拟对符合就业补贴条件的建滔(连州)铜箔有限公司、建滔(连州)玻璃纤维有限公司、建滔(清远)玻璃纤维有限公司、连州市祺连农产品有限公司等四间企业。申请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的共14人,补贴金额:肆万贰仟元整(¥42000)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8月5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的,请通过电话或邮件向我局就业促进股举报或反映。
受理电话:6630311、6667328、662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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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示)2019年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补助.xls
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