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市2014年度保障房实物配租分配方案
为做好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工作,解决我市中等偏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根据《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1号)、《清远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清府办[2012]123号)、《连州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连府办[2012]80号)和《连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连府办[2013]65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正、公开、合理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公共租赁住房情况
(一)连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目前建成即将交付的为南坪村东区公共租赁房2号楼,共56套。其中,一房一厅约35.11㎡,共14套;两房一厅约43.81㎡/一套,共28套;三房一厅约54.51㎡/套,共14套。
(二)空置房:巾峰路公租房一套;南坪村A幢公租房一套。
二、租金收费标准
(一)南坪村及巾峰路公租房租金标准按照建筑面积核定为每月每平方米2.3元;
(二)经民政部门批准的低保户,按每月每平方米1元收取。
三、分配对象
本次保障性住房分配对象为已审核并纳入保障性住房的保障对象,同时根据住房类型、轮候分值、轮候时间按顺序安排入住。
四、分配方法
1、保障对象申请保障性住房实行申请、审核、轮候和公示制度,最后根据分值高低进入抽签的方式分配此次保障性住房。
2、根据《连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优先安排2009年6月份前申请家庭。
五、分配程序
(一)按照申请时间先后顺序,优先解决四户原租住户住房不够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由原两房一厅调整为三房一厅。
(二)根据轮候分值高低,进入一房一厅、两房一厅、三房一厅的房号抽签。
六、注意事项
(一)抽签人员身份确认。抽签人员原则上为申请人,申请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残疾人还需提供残疾证)等有效证件准时进入抽签现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其家庭成员参加抽签,被委托人还需提供委托人书面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租赁合同的签订。已确认租赁房号的租赁户须按通知书要求的时限到住保办签订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合同,住房租赁合同期限确定为3年。如不按时限内前来签订合同,将视为该户自动放弃,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三)住房一经抽签选定并签字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之间自愿调换抽中房屋的,由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到住房保障部门作出书面互换协议进行登记备案。
(四)如遇到放弃抽中房屋后出现剩余房的,住保办可通知排名下一位家庭参加剩余房屋的抽签(或安排)。
七、信息公开
此次保障性住房分配需公开的信息,在连州市政府网站公开及社区张榜公示。公开信息内容包括:
(一)保障性住房分配方案、评分结果;
(二)保障性住房分配结果。
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由连州市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由公证机关在抽签环节进行公证,邀请人大、政协和相关职能部门及新闻媒体实施监督。
连州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公室
201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