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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通知精神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我省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连州市平台管理 发布时间:2012-01-04 02:01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0

各镇(民族乡)党委、政府,市直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通知精神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我省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11]232号)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连州市委办公室

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2月31

 

 

 

 

 

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通知精神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我省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党委、人民政府,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省各人民团体,中直驻粤各单位:

2012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扎实做好岁未年初各项工作,让全省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节日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并妥善安排好节日期间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精心组织开展节日期间的扶贫济困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要认真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标准与价格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保证失业保险金、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困难群众救助金、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及时足额发放。要切实安排好低保对象、“五保户”、“三无人员”、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及未成年人、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重点困难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的生活。要开展以外资、民营企业为重点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要组织开展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长期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为重点的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要采取有力措施安排好受灾地区群众冬春生活,帮助华侨农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困难群众家庭,走访慰问群众,听取群众呼声,为群众排扰解难,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

二、精心安排好群众物质文化生活。要扎实做好市场平稳运行工作,保障市场供应尤其是群众生活必需品的充足供应。要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坚决查处发布虚假信息、乱涨价、乱收费现象,保障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特别是生活必需品价格基本稳定。要保障煤电油气运稳定供应,重点做好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油、供气等工作。要广泛开展具有地方特色、贴近基层百姓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慰问演出及“三下乡”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开放公共文体设施,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要积极开展节日文化旅游、红色旅游、民俗旅游、乡村旅游,改进旅游服务,广泛吸引群众参与。要扎实开展“打黄打非”工作,深入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加强互联网、手机、微博等新兴媒体的舆论管理和文化建设,禁止利用节日传播低俗信息,积极倡导乐善好施、豁达向上、包容平和的社会心态,努力营造喜庆祥和的社会文化氛围。

三、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工作。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集中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治理整顿。要全面排查和消除矿山、化工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统筹好春运期间运力,完善应急管理预案,加强旅客高峰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大交通安全执法力度,查处超载、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全面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四、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部署和要求,严格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要坚持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重点解决好信访突出问题,及时处置苗头性、倾向性、紧迫性问题,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加大对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力度。加大信访包案处理力度,尤其要处置好疑难复杂信访个案,化解信访苗头和隐患。要整合基层综治信访维稳资源,推进综治三级平台建设和诉前联调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兑现群众合理诉求,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难事县终结”。要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人员聚集地的安全防范,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和多发性犯罪活动。要密切关注境内外各种敌对势力的动向,做好应急预案,严密防范和打击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要提高基层社会管理水平,推进流动人口、外国人员和虚拟社会管理,全面加强网上有害信息的监控处置和网络舆情的监测分析,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五、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各级领导干部要带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做到勤俭节约、廉洁过节。节日期间,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利用过节巧立名目突击花钱,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严格控制庆典活动,制止增加基层负担的活动,做到把钱花在刀刃上。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含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领导干部不得默许、授意、纵容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送“红包”。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六、认真做好值班备勤工作。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健全应急机制,做好应急预案,提高应对能力,认真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和领导带班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妥善有效处置。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出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应对。主要负责同志离开本地本部门,要履行请假手续。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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