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市直正科级以上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经市委研究同意,决定在我市遴选市教育局副局长人选1名,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选拔出政治可靠、作风过硬、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群众公认的干部充实到领导岗位上来,为加快我市抢抓发展机遇,建设幸福连州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遴选范围
本市范围内的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三、资格条件
除了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的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1、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股级以下干部年龄在40周岁以下,副主任科员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
3、任科员3年以上;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二)事业单位中,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1、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
3、必须具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4、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行政管理人员必须在相应职级(副科级)担任领导职务3年以上;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以上年龄及任职年限计算至2012年10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遴选范围: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影响提拔使用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为10月25日至11月2日。各单位要通过一定方式发布公告。符合条件的人员到所在单位报名(报名表附后)。
2、组织推荐。各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汇总及资格初审后,于11月5日前向市委组织部推荐人选。上报材料包括:单位推荐人选的请示、会议记录复印件、被推荐人选的报名表及学历证明、相关任职文件。
3、资格审核。11月7日前,市委组织部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审核,严格把关,将符合条件的人选上报市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名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取消遴选资格。
4、确定面试人员。由市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党委(党组)推荐人选情况,确定面试人员:①如报名人数6人以上(含6人),全部参加面试。②如报名人数少于6人的,则取消遴选。
5、面试。面试采用专题发言进行,设立候考室和考室。面试顺序根据抽签确定,面试人员进行8分钟的发言。面试考官组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等有关领导及市“两代表一委员”等组成,人数不少于30人。面试当场公布分数。
6、民主推荐。根据面试成绩,按应选名额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民主推荐环节人选。由市委组织部到人选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推荐,汇总后上报市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7、确定考察对象。市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试及民主推荐情况,按1:3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人选,由市委组织部进行差额考察。
8、公示与考察。市委组织部根据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公示,并按程序组织考察。同时征求纪检、计生、公安、检察、综治及“三打”办等部门意见。
9、研究提出人选方案。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根据考察对象的有关情况和职位需要,按1:2的比例提出任职建议人选,经市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后,提交市委常委会议研究。
10、决定任职人选。市委常委会议听取市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考察情况的汇报,讨论并按应选名额1:2的比例进行差额票决,确定任职人选。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市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廖敬华任组长,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林志坚,副市长黄运全任副组长,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黄伟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雷任祥,市编办主任陈德强,市人社局局长欧阳俊威,市教育局局长黎家才为成员,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2、规范操作。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项规定,认真履行程序,严格审核把关,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遴选各环节具体工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3、强化监督。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有关纪律要求,参照严肃换届纪律的“五个严禁”、“五个一律”的规定执行。市纪委负责对这次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12380。
六、本办法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连州市委组织部
2012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