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和《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职权核准界定公告工作的通知》(清府办〔2013〕81号)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将我市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职权核准界定分批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告,供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现公告第二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物价局、农业局、教育局、林业局共6个单位的行政执法职权核准结果。
特此公告
连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