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0月9日至11月7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我市开展了巡视。2016年1月7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向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认真梳理问题,明确责任分工。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连州市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先后多次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议,认真组织学习《省委第五巡视组关于对连州市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查摆问题分析原因,反复研究整改落实工作。市委逐一研究梳理巡视反馈意见,细化分解整改任务。同时成立连州市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裕团同志任组长,市四套班子其他有关领导同志任副组长,市四套班子办公室、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及有关责任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整改办),负责组织协调,按照分工落实整改责任。
(二)制订整改方案,全面启动整改。根据省委第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市委迅速制定下发整改工作方案,梳理出30条整改措施,责任到岗到人。2016年1月19日,市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13位市责任领导分别牵头负责,同时将整改任务具体落实到25个责任单位,就加强调度、明确目标任务、督促检查、设立整改时限、建立台账等方面提出了更加具体的要求。各责任单位相应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和制定了整改措施,按照市委“直面问题、立行立改、建章立制”的总体要求,做到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四个明确”,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统筹协调推进,全程跟踪督办。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多次召开碰头会,组织协调各责任单位坚持把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有机结合,统筹协调推进。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列入市委的一项重要督查事项,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实行每半个月向市整改办和市委督查室报告一次制度。市整改办和市委督查室强化督促检查,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各项整改工作顺利推进。市纪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严格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
(四)优先办理省委第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连州期间,分批向市纪委监察局移交信访件共325件。其中:属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共80件(其中重复件或一信多投32件),属业务范围外245件(其中民事纠纷类44件、涉法涉诉类42件、劳动保障类54件、征地拆迁类37件、环境保护类17件、其他类51件),属我市办理316件,已分批转给全市46个单位或镇(乡)及市纪委监察局阅处,9件转呈清远市纪委阅处。截至2016年4月6日,已报回办理情况或结果293件,立案9宗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5人正在审理过程中),移送司法机关4人,诫勉谈话14人。
二、关于“市委全面从严治党抓的不够实,管党治党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研究部署,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趋势研判,抓住关键少数、重点部门和重点项目精准发力,开展针对性强的督导、检查和提醒,并及时跟踪反馈效果。继续完善全市预防腐败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认真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两项党内法规)的学习贯彻和落实,结合学习贯彻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市委于2016年1月29日专门召开全市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报告会,邀请省纪委宣传部副部长王景喜对两项党内法规进行讲解,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把“用权关”、“礼节关”、“交友关”、“生活关”、“亲情关”,紧绷敬畏法纪这根“弦”。同时,对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如何遵守和捍卫党章党规党纪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扎实开展违规问题专项清理整顿。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健全暗访曝光工作机制,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力度。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自纠清查出来的问题及时上报并立即整改。根据省委第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成立专项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组织市纪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及相关单位,分门别类,梳理细化问题,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并于 2016年2月底前完成乱收费问题专题整改。
(三)严格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健全干部谈心谈话及关爱提醒制度,对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 、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通过诫勉、谈话、函询等方式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认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适时会同相关单位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进行抽查核实。目前,全市26名处级干部、186名组工干部全部填报核实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三、关于“行政执法、项目监管和资金审批等部门违反廉洁纪律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一)严肃处理执法犯法、以权谋私问题。加强对执法审批、矿山、矿山承包审批、资源开发、安全生产检查、环境监测化验、工程建设监管部门和领域的专项治理,切实做好日常监督和管理,严格审批流程,坚决查处执法犯法、以权谋私等行为。针对巡视组反馈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对生猪养殖场监测废水排放情况,收了好处才能过关的问题,市环保局于2016年1月11日已制定整改措施,开展自查自纠,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吸取教训,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针对个别村委会干部涉嫌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和农村低保资金问题,由市纪委对其立案查处并将其涉嫌违法的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开展对专项资金的专项整顿治理。市政府成立专项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市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各负其责,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完善财政资金拨付机制,加强报帐管理。不定期对专项资金使用和去向进行抽查、问询、适时进行提醒。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大专项扶持资金的审计力度,强化资金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
(三)严格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严格抓好《招标投标法》的贯彻落实,依法依规进行招拍挂有关程序。实施签订《项目工程廉政责任书》制度,把“一岗双责”落到实处。针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从2016年1月25日起统一启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体化服务平台,实施网上备案监管。从2016年1月开始,需公开招标的新上工程项目,一律执行《清远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工程公开招标投标文件范本》,所有条款均使用清远市统一规定格式,坚决取消不合理的资格设定和加分设定。
四、关于“市委选人用人视野不够宽,部分干部调整变动比较频繁”的问题
(一)优化选人用人机制。市委多次召集相关会议研究,要求严格按有关人才政策、干部任用条例等,用更高的标准选好人,科学合理配置用好干部。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综合分析研判。市党政领导班子以及市委组织部班子成员深入各有关单位开展调研,了解班子建设情况,听取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对班子配备的意见和建议,将敢于担当、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干部队伍中。二是对我市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全市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的基本情况。建立完善后备干部档案。加强对后备干部尤其是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的跟踪培养和管理,构建“四类干部”锻炼成长的平台,采取选送到党校学习、派往发达地区跟班锻炼、选派到清远市直对口单位挂职、参加培训等方式使后备干部进一步丰富阅历,增长见识,增强能力。
(二)认真整改部分干部调整变动频繁的问题。一是组织全市组工干部加强对有关干部交流政策文件的学习。二是严格执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严格执行干部职务任期规定保持干部在法定任期内稳定的通知》有关规定,强化干部任期观念,避免干部岗位频繁调整。保持干部同一岗位任职相对稳定,无特殊原因(如提拔、身体原因等)未任满一届原则上不作调整。三是对在同一岗位任期不到3年需要调整的镇(乡)党政正职,严格按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严格执行干部职务任期规定保持干部在法定任期内稳定的通知》规定报上一级组织部门审批。
(三)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关。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基础工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清远市委组织部《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和《连州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规范市管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特别是重点细化沟通酝酿、征求意见的程序和规则。二是进一步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的每一个环节,使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都有迹可查。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材料归档清单,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材料的归档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大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力度,严格把好干部“入口”关。稳步推进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对全市700名科级干部的人事档案进行了专项审核,初步审核工作己基本完成。对拟提拔的干部档案“凡提必核”,在动议环节对酝酿人选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核,重点审查 “三龄两历一身份”,对发现档案中存在问题的,坚持“两缓一停止”,并按规定严肃处理。四是进一步建立完善全市各单位核定领导职数台账及非领导职务干部台账。对全市各单位干部配备及职数使用情况、单位编制情况进行认真核对,建立各单位领导职数台账,及时掌握职数空缺情况。在提任、调整领导干部时,严格把好职数、编制预审关,坚持在职数、编制限额内调整配备,确保在核定职数范围内调整配备干部,从源头上防止超职数配备干部。认真落实超职数配备非领导职务干部整改工作,建立全市非领导职务干部台账。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消化工作。通过提拔任用原非领导职务的优秀干部、逐步消化公务员兼任事业单位实职的干部、及时办理干部退休等措施,积极地消化现有超配干部职数。目前我市超职数配备的科级干部已全部消化。五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违纪违法受处分、处理情况台帐。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日常沟通协调,随时掌握干部违纪违法受处分情况,将人选廉政关口前移到在动议前,有效地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情况的发生。
五、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一)进一步加强党内法规学习。一是要求全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重视两项党内法规、巡视条例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深化作风建设,强化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二是把两项党内法规的学习贯彻和落实,纳入市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市四套班子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三是在市委党校干部培训课程中专门开设党纪政纪法纪教育课程,加强对全市各级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和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
(二)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是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根据清远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关于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的通知》要求,特别是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情况,分别研究制定了《连州市四套班子及班子成员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将主体责任具体到岗到人,把“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到实处,同时要求全市26个基层党委、38个市直单位党组结合实际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每个季度要向市委报告一次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二是制定印发了《中共连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实行向市委提交述廉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各镇(乡)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10月15日前向市委书面提交该年度的述廉报告。市纪委负责受理述廉报告,对不符合要求的述廉报告,督促述廉人修改完善直至限期整改。三是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强化监督、从严执纪、抓早抓小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极端重要性,综合运用谈话提醒、诫勉谈话、责任制约谈、通报批评、书面检查、监察建议书、组织处理等方式处理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切实把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建设。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促进风险点排查、防控措施到人到岗全覆盖,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及权力运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监控工作,发挥信息平台的预警作用。制定印发了《连州市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实施意见》,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休闲圈的监督,促使领导干部自觉养成健康生活情趣,建立重要时间节点向全市领导干部编发手机廉洁警醒短信常态化机制。严格执行中共广东省纪委、广东省监察厅《关于印发<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和连州市《关于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通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防止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宴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借机敛财,继续实施领导干部置办个人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备案和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的明查暗访工作机制。
(四)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管理。一是制定实施连州市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约谈计划。把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作为约谈的重要内容之一,对问题反映较多、“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重点约谈。同时,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相应制定本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约谈计划并报市纪委备案。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根据干部日常考核、考察、年度考核、信访举报以及相关部门反馈信息,综合研判,认真开展提醒谈话、函询、诫勉谈话工作。三是为进一步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印发了《关于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通知》,要求各单位通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委(党组)研究,向市委推荐后备干部建议人选,市委建立后备干部人才库。
(五)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清远市委组织部《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结合连州实际,制定印发了《连州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连州市管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突出重点细化对领导干部沟通酝酿、征求意见的程序和规则。
(六)进一步加强财经纪律和制度监管。一是按照《关于严格执行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纪律的通知》要求,不定时组织对各镇(乡)和市直各单位规范津补贴工作情况进行巡查或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纪违规问题。二是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从2016年1月开始,对全市涉及非税执收的行政单位、参公单位以及公益一类单位实行非税收入收支脱钩管理,取消一切收费和罚没收入返还,单位经费实行财政预算解决和兜底处理,以杜绝乱收费、乱摊派行为,并遵照《广东省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报账制实施办法》、《清远市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报账制实施细则》等制度,督促项目主管部门认真开展项目支出真实性实地核查(抽查)工作,对没有组织实地核查或审核工作不到位,出现报账资料与项目实施情况不一致,以至发生挤占、套取资金等违规违法问题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各有关单位建立健全财经和监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坚决取消各种不合理不合规的收费项目,坚决纠正和防止任何形式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
今后,我市将继续严格对照市委制定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省委第五巡视组的工作要求,继续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责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查漏补缺,形成长效机制,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3-6635120;电子邮箱lzdfzfs@163.com;地址:连州市爱民路51号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邮编:513400。
中共连州市委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