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5〕285号)、《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慈善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促进我市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制定了《连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现将该实施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8年5月28日至2018年6月27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1.来函请寄:连州市爱民路23号连州市民政局救灾救济股收。(邮编:513400)
2.电子邮件:lzmzj_jzjjg@163.com
3.电话或传真:0763-6637602
附件:连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连州市民政局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