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规范对河道堤防的管护,确保河道防洪安全、工程安全和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连州市水利局组织开展了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并经连州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辖区内的东陂河、大龙河连州市段等25条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公告如下:
一、管理范围
(一)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以及堤防和护堤地;
(二)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设计洪水位应当根据河道防洪规划或者国家防洪标准拟定;
(三)有堤防的江心洲,堤防、护堤地及堤防迎水侧以外滩地属于河道管理范围;
(四)无堤防的江心洲,历史最高洪水位所淹没范围属于河道管理范围。
经现场踏勘、测绘及充分论证、分析,划定东陂河(起点:南风坳,终点:连江河口,河长72.458km)、大龙河连州市段(起点:连州镇交界,终点:东陂河口,河长7.146km)等25条河流共456.8km的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河流清单见表1,划定成果详见附件。
表1 连州市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河流清单
二、管理要求
禁止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可能危及行洪和堤防安全的建设或经营活动,违者依法从严查处。
三、其他说明
此公告内容属于行业管理,不改变土地的权属,也不作为土地权属的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连州市水利局
联系地址:连州市连州镇西兴南路1号
邮 箱:lzswhzb@163.com
联系电话:0763-6628116
附件1:东陂河、大龙河连州市段等25条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图.rar
附件2:东陂河、大龙河连州市段等25条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图.rar
附件3:东陂河、大龙河连州市段等25条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图.rar
连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