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连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来源:连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2-06 17:35:31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连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连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2月5日连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连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讨论决定,连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定于2024年2月29日在连州市区召开。
会议建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连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连州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连州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连州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连州市2024年市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连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连州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连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通过连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个别组成人员人选;
(八)补选连州市人民法院院长;
(九)票决连州市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
(十)其他。
如遇特殊情况,大会召开时间确需调整时,市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