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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订《连州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采纳结果的公示


来源:平台管理 发布时间:2017-06-13 17:04:09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为了建设覆盖人民群众、内容丰富、结构合理的国家档案资源体系,加强档案收集工作,科学界定连州市档案馆档案收集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实施办法、《广东省档案条例》和国家档案局颁布的《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国家档案局9号令),结合我市实际,由市档案局(馆)负责草拟了《连州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于2017年5月26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2017年6月9日,共收到0条公众意见。

  特此公示

 

连州市档案局(馆)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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