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执法监督 > 环境保护

2016年1-11月环境执法监督情况汇报


来源:连州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16-12-02 00:00: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2016年以来,我局坚持以“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为原则,全面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积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和调处环境信访,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进行。

    一、强化惩治,严惩环境违法行为

    我局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等环境法律法规,运用新规严惩环境违法行为。2016年1至11月,我局共计出动检查1133人次,检查企业317家次,共收到投诉信访案件193宗,已调处193宗,调处率100%。对76家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3宗,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宗。

    二、集中精力,做好专项排查整治

    2016年至今,分局积极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环境风险隐患后督查”、“工业园区企业检查”、“水源保护区域排查”、“违法隐患企业检查”工作,重点针对国控企业、化工企业、选矿企业、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污染源采取“不定期、不通报、高密度”的方式,从严打击违法建设项目和违法排污行为。专项排查整治期间,我局共出动154人次,检查企业98间次,责令限期整改环境风险隐患24处,立案查处违法案件4宗。重点对国控企业的在线监控监测设施运行、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与危废存放、选矿企业雨季防洪防溃情况、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集中式取水点上游风险源情况等进行排查,严防严控重特大环境安全隐患事故。

    三、明确重点,杜绝污染事故发生

    针对2016年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计划的有关要求,按照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制度规定的“每月现场环境监察不得少于1次”的规定,我局多次对2家国控污染源企业进行环境监察,重点对国控企业的在线监控监测设施运行、危废品放置、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等进行检查。其中,今年3月我局会同清远市环保局对2家国控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并在现场对建滔(连州)铜箔有限公司铬酸雾治理设施运行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四、以人为本,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2016年1至10月,我局共收到投诉信访案件193宗,已调处193宗,调处率100%。我局高度重视环境投诉举报和信访工作,规范投诉受理、问题沟通、现场调处、答复回访等工作环节,完善跟踪督查机制。采用一线解答、现场调解、部门联动等多种手段化解矛盾,防止激化;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相对集中的信访件,通过多渠道查找环境违法线索,全力查处一批违法手段隐蔽、违法性质恶劣、污染程度严重、群众矛盾强烈的环境违法案件,提高执法威慑力。

footer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