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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 鼓励经营者带牌销售


来源:连州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0-03-24 10:14:42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3月23日,连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电动自行车市场进行专项联合检查,规范辖区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禁止经营者违规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

当天,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市区多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的经销商资质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违规销售不符合新国标、未获得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同时还检查了在售电动自行车的铭牌、合格证、3C标识等资料是否齐全,是否具备脚踏骑行功能。

检查中,执法人员向经营者讲解了电动自行车现行新标准、3C强制性认证等相关政策以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要求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向消费者说明,购买电动自行车要主动上牌登记,驾驶电动自行车时要自觉佩戴头盔,并按照规定在非机动车道行驶,遵守各项交通法律法规。

  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有以下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

一、销售未取得“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依照《认证认可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要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

二、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现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进行查处。

记者获悉,我市交警部门鼓励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带牌销售,将上牌服务前置延伸至商家,方便群众为电动自行车上牌,并提醒广大市民朋友,针对市面上已售出的超标电动车,市民需尽快到交警部门上临时牌照,取得摩托车驾驶证才能驾驶超标电动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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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融媒体中心

记者:刘信玲、邓永俊

图片:吴秋霞 / 编辑:刘珏

校对:朱志刚、唐芳

审核:吴哲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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