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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运输339条香烟,被逮个正着!


来源:连州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3-05-30 14:35:22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烟草属于专卖品国家对烟草的生产、销售以及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但有人在明知违法的前提下为了谋取不当利益仍要以身试法
       近日,连州市公安局丰阳省际公安检查站执勤人员在进行例行检查时,查处一起涉嫌运输非法香烟案。现场查获各类品牌香烟339条,涉案金额5万余元。5月27日18时许,丰阳检查站执勤人员依法对一辆车牌号为粤L****J的小客车进行检查时,察觉到驾驶员神色慌张、言辞闪烁,于是立即对该车进行检查,发现车上有各类品牌香烟共339条。经查,该车驾驶员无法出示香烟来源和合法运输凭证,涉嫌非法运输卷烟。  

       目前,该案件已移交连州市烟草专卖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339条香烟,被逮个正着!_1

        连州公安提醒烟草是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许可证管理,且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无准运证的,承运人不得承运。国家严厉打击香烟走私犯罪活动,遵纪守法才是王道,请广大驾驶人运输烟草制品等需经国家专卖许可的物品时,切勿对法律法规抱以侥幸心理,铤而走险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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