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是中国人祭祀扫墓的重要节日。而每年此时却又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据了解,近5年来,连州约有60%的森林火灾发生在清明期间。
今年的清明假期即将到来,26日,连州召开相关会议,并出台《连州市2019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全力以赴,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上山扫墓
请别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清明期间森林防火,文明祭祀是关键。为此,连州提出,倡导清明节文明祭祀,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同时,在全市重要山头、坟山进口、重要路口设立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劝导群众上山扫墓不要携带香烛纸钱、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组织连州市森林消防机动大队、各镇(乡)专业和半专业扑火队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根据相关方案,连州开展2019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除了清明假期3天重要时间节点外,还将延伸至整个4月。
为做好相关工作,连州成立了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置了4个工作组。
其中,市区工作组将在市区开展摊点清查,并在市区及郊区设立临时检查站开展相关工作。
镇(乡)工作组将加强宣传,同时在辖区重点路口设立临时检查站,并随时戒备火情的发生和扑灭。
村、组工作组将通过包山头、包坟区等重点地段进行严防死守,不留空档。
市直各有关单位则需派出森防工作组到挂扶镇(乡)参加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
造成森林火灾
或追究刑事责任
值得关注的是,方案明确,各工作组除加强宣传外,还将盘查出入车辆、人员、禁止携带火种、香烛、纸钱、烟花爆竹上山扫墓祭祖,对携带香烛、纸钱、烟花爆竹等燃放物品的实施暂扣代管。
对上山扫墓祭祖人员将登记相关信息,劝导文明祭祀。对宗族扫墓的,将有工作人员盯防以确保不发生山火。
此外,除了防范森林火灾、及时响应处置外,连州市森林公安局将分成3个组实行领导带队,从严从快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三条规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除责令改正并罚款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可以责令责任人补种树木。
【记者】段灿
【通讯员】蒙家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