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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人民法院院长 梁红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连州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一四年主要工作情况
2014年,市法院在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改革创新推进年”、“司法公开深化年”、“队伍建设强化年”活动为主线,狠抓司法办案第一要务,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各项工作呈现出整体推进、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市法院全年共受理各类一审案件2069件(含旧存163件),审执结1826件,结案率88.3%。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91件(含旧存15件),审结184件,结案率为96.3%,判处罪犯212人,涉案罪名多达38种,其中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8人,10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4人。在已审结的184件案件中,适用普通程序的55件,适用“被告人认罪”和简易程序的129件。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法律政策,对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正确适用缓刑,2014年共对82名被告人适用了缓刑,对1名被告人判决免予刑事处罚。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防止宽严不当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努力增加社会和谐因素,依照量刑规范化审结的案件为61件。继续做好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不断强化司法关怀,做好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已审理此类案件5件15人。充分发挥刑事审判在惩治腐败中的职能作用,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10件11人,其中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7件7人;共对6人适用缓刑,对2人判处了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的刑罚。
(二)依法调处民商事纠纷,构建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受理各类一审民商事案件1253件(含旧存108件),审结1080件。在民商事审判中,牢固树立和谐司法理念,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审判原则,以服务群众,关注民生为根本,妥善审理劳动争议、医疗、物业服务等纠纷案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妥善审理婚姻家庭、抚养赡养纠纷案件,保护妇老幼残者合法权益;高度关注“三农”工作,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业发展,妥善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注重调解工作,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把调解、和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信访等各个环节,实现“案结事了”的最大化。民商事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422件,占结案总数的39.1%。大力开展诉前联调工作,成功化解65件案件,有效缓解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积极探索“社区法官”机制,认真组织“社区法官”每月定时到莲花社区开展工作,力争将纠纷化解在社区内,共调处各类纠纷9件,向社区居民提供咨询40多人次。
(三)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妥善化解行政争议
在行政审判工作中,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能,坚持“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与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原则,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积极化解行政争议,认真开展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和移送执行工作,有效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对政府的土地征收提供法律意见,对涉及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的案件及时审查,依法准予强制执行。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1件,审结10件;受理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件;审查立案非诉执行案件90件,准予执行71件。
(四)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维护司法权威
在执行工作中,不断创新执行方法,建立健全执行工作新机制,努力提高案件执结率,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耐心细致做好被执行人的工作,督促其自觉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不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数据库,扩大联动范围,强化反规避执行力度。全年执行案件收案419件(含旧存35件),结案359件,结案率85.7%,实际到位标的6872.1万元。全年共举行两场农民工工资集中兑现活动,为54名农民工追回工资26万多元。积极利用各种方式和手段进行疏导、协调,努力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法律义务,尽力化解执行信访。主动对141件案件予以恢复执行,结案75件,执结标的3029.2万元,进一步缓解了执行难问题。坚持新闻媒体曝光、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方法,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裁判。拘留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5人,罚款1人,对3件6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共对外公布50名老赖的身份信息,不断加强对执行老赖社会信誉的打击。
二、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正
(一)强化立案信访工作,满足群众合理诉求
全年共审查立案1914件,办结程序性案件13件。积极推行诉讼引导、立案审查、诉讼材料接收、诉讼费交纳、受理案件查询、诉前调解等一站式服务。及时审查起诉材料,对起诉材料齐全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立即办理立案手续。继续实行导诉员制度,安排拟任助审员的年青干警担任导诉员,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和帮助。导诉员共为当事人提供咨询2900多人次,代收诉讼材料660多件。认真对2013年至今的涉诉信访案件进行了梳理,筛选出至今仍未息诉罢访的案件,建立信访档案,明确了包案领导和责任人。继续实行院领导定期接访机制,共接待来访99人次,其中“院领导接待日”接访62人次。同时,由监察室负责对涉诉信访情况进行登记、分类、管理与督办,每星期将涉诉信访案件处理进度通过电子文档形式发送到院领导及各业务部门,加强对涉诉信访案件管理。
(二)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提升服务民生质效
借助法院门户网站、官方微博,主动公开审判信息。强化诉讼调解,调解贯穿审判全过程。大力推进涉执信访化解,积极对困难的申请人实施司法救助,保护弱势群体。共办理诉讼费缓减免案件32件,缓减免诉讼费18.9万元;对7宗案件的申请人实施司法救助,救助金额9.7万元。
(三)完善审判管理机制,提高审判质量效率
按照广东省法院“当好排头兵综合监控指标体系”要求,做好日常综合报表和专项统计,严格核查统计数据,强化审判运行态势研判。开展案件质量常规评查、重点评查和专项检查,转化评查成果,防范冤假错案。全年共评查庭审8次、案件8件,合格率100%。健全审委会讨论案件准入、议事规则和委员审理等机制;强化审委会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发挥审委会指导作用。从4月1日起探索施行《连州市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法律文书签发暂行办法》,明确主审法官和审判长对不同裁判文书签发的职责,使庭长、分管副院长从繁多的审批事务中抽身出来,专心承办案件。为及时掌握审判执行工作动态,给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从4月开始,安排法院领导班子成员、专委以及监察室、审管办、研究室的负责人深入审判一线,作为案件承办人参与庭室办案。法院领导班子成员作为案件承办人审结案件20件。全年,我院实现了排头兵核心指标达标的目标任务。
(四)加强司法宣传,展示公正公信
紧密结合法院各项工作实际,狠抓司法宣传工作,始终坚持把审判工作与司法宣传工作结合起来,把个案审判与以案说法结合起来。组织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法院开放日”、“6.26”国际禁毒日、“国家宪法日”、“送法进校”以及“社区法官”等法律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法院简报、报刊媒体、门户网站、官方微博等司法公开平台宣传法院工作动态、案件情况、活动开展情况等。共编写法院简报15期、群众路线简报20期,在官方微博发布信息40条,在《南方日报》、《清远日报》等报刊媒体发表文章9篇。
(五)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主动、自觉接受监督
积极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全年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前来旁听庭审、视察法院、召开座谈会、送法进校4次,征求代表委员意见36条。在开展联络工作的过程中,积极收集代表、委员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对意见和建议进行研究,提出相应的整改思路、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并及时向上级法院报送活动开展情况。
(六)深化司法公开,打造阳光司法工程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增进公众对司法的了解、信赖和监督。通过司法公开形成倒逼机制,促进全院干警深化认识,更新观念,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目前,除在法院互联网站公开了法院工作报告、拍卖公告、立案公开、执行公开、文化之窗等内容外,市法院已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将生效的裁判文书上传到中国裁判文书网。全年的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共519份。
(七)加强后勤保障,服务审判执行
法院后勤部门紧紧围绕“服务审判”工作理念,尽职尽责扎实工作。不断规范财会、接待、车辆、拍卖、会务等各项工作;加大物资装备建设,完成两个派出法庭的数字监控建设;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资金支持,对第一审判庭进行了升级改造,增设了第五、第六审判庭,为审判工作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完善法警巡庭、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和安检等制度,杜绝人犯脱逃、自残自杀、串供、冲击法庭等事故发生,维护法院良好的办公、审判秩序。
三、不断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打造高素质法官队伍
(一)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深化思想政治建设
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强化干警的宗旨意识。法院领导班子、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共参加了9次专题学习,群众观念进一步提升。公开征求对法院党组、班子成员“四风”问题以及法院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共收集到33条意见及建议。及时对收集到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市委第六督导组反馈的谈心谈话情况认真进行梳理汇总,专门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对问题和意见进行研究,提出相应的整改思路、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
(二)强化队伍建设,注重党建工作
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工作主线,积极开展“队伍建设强化年”活动,推动系统党建等各项工作有序发展。通过开展院领导接访日、年青干警到立案信访窗口锻炼、开展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络活动、走访慰问党员群众、送法入校等形式,积极开展党联工作。以党建带团建、以党建促团建效果明显,我院第一党支部被连州市政法党委推荐为“十个有”规范党支部,团支部获得了“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清远市“青年文明号”荣誉。
(三)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干警职业技能
大力支持干警参加高层次法律教育和岗位培训,不断提高法官的业务素质。多次派法官参加省院、中院组织的各类专项培训;目前我院共有研究生3名,并有2名年青干警正在攻读在职研究生。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干警廉洁意识
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组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和各部门的工作责任落实到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责任范围、加强责任追究,构建齐抓共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积极开展审务督察工作,加大定期检查、突击检查、专项检查以及通报曝光的力度。继续实行“廉政和作风监督卡”制度,将群众监督贯穿于立案、审理、执行的各个环节,共发出监督卡约2300份。加强对干警的警示教育,以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引导全院干警树立“底线”意识,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不踩“红线”。全面推行任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廉政承诺等做法,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开通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纪违法举报网站”,扩宽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人员的监督渠道。制定《连州法院整治“六难三案”问题重点项目汇总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和法院工作中管理最薄弱、最集中的问题。
各位代表: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市法院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和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离不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帮助和支持。借此机会,我代表连州市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个别案件审判质量不高,审理时间过长,案件积压过多,执行难、涉诉信访问题依然存在。二是队伍综合素质仍需提高,部分法官知识结构老化,还存在机械司法、就案办案现象,准确适用法律、化解社会矛盾能力不强。三是司法便民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司法服务未能完全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便民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四是司法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二○一五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2015年市法院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市法院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抓好执法办案,维护和谐稳定
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原则,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深化量刑规范化工作,进一步健全防控冤假错案长效机制。深化诉调衔接机制建设,推动行业协会等专业调解组织建设,加强民商事案件调解、行政案件协调和刑事案件和解工作,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切实保障胜诉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进一步优化司法服务,保障发展大局
加强调研和司法应对,稳妥审理各类民商事纠纷,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继续推进非诉行政案件“裁执分离”模式,妥善处理重点工程建设、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引发的纠纷,依法高效做好司法审查工作,保障重点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三、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保障和改善民生
巩固和深化各项司法便民举措,继续加大对困难群众的诉讼费缓减免和司法救助力度,积极探索“社区法官”机制,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加快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以司法公开倒逼司法公正。
四、进一步加强法院自身建设,提升司法公信
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推进公正廉洁司法。加强教育培训力度,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借力信息技术提升审判效率和管理水平。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市法院将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以及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竭尽全力守护社会平安、维护公平正义、提升司法公信,为建设幸福连州、平安连州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
附件:
部分用语说明
1、量刑规范化:为实现量刑公开公正,人民法院在法律规定的量刑幅度内,按照统一的量刑尺度和方法,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规范刑罚裁量权。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从
2、排头兵核心指标:是以《全国法院案件质量评估体系》为基础,结合广东省法院开展“排头兵达标竞赛活动”中的经验,借鉴其他先进省(市、区)法院的做法,按照广东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特点设置的综合监控指标,可以全面综合反映审判公正、效率和效果等方面情况。
3、审判流程公开:包括向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公开和向社会公众公开两个部分。向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公开的信息包括立案信息、承办法官、审限变更情况等。对于社会公众,通过网站公开的内容包括法院地址、开庭公告、审判委员会组成人员等法院公共信息。
4、裁判文书公开:对除涉及以下情形之外的生效法律文书一律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1)涉及国家秘密、当事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2)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3)以调解方式结案的;(4)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
5、执行信息公开:包括向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公开和向社会公众公开两个部分。向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公开的信息包括:(1)当事人名称、案号、立案日期;(2)执行法官以及书记员的姓名、联系电话;(3)采取执行措施信息;(4)采取强制措施信息;(5)执行财产处置信息;(6)债权分配和执行款收付信息;(7)执行程序变更信息;(8)执行异议、执行复议、案外人异议、执行主体变更和追加情况;(9)执行听证的情况;(10)执行和解的情况;(11)执行结案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信息包括:(1)主动执行告知书;(2)申请强制执行风险告知书;(3)立案标准、收费标准、执行费缓减免交的条件和程序;(4)悬赏举报公告、拍卖公告、变卖公告;(5)未结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出境被执行人、限制招投标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号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
6、六难三案:指“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