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续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项目
我市共有大中型灌区7宗,现已完成了兰管水库灌区建设。正在实施的有龙口灌区的节水改造,预计明年3月份前可完成建设;潭岭水库灌区已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及立项工作;上兰靛水库灌区、良塘水库灌区现已完成招投标工作,正在进行项目进场实施前期工作。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改善灌区的水利设施,减少水量损失,提高灌区灌溉水的利用效率和灌溉面积,促进当地农业发展,助推乡村振兴。
二、继续推进连州市镇乡水厂及民族工业园供水管网提质提标工程
该工程点多、线长、面广,因此分计划、分年度实施,现已完成2022年度项目龙坪镇、东陂镇及工业园区的实施,正在稳步推进2023年度保安镇、星子镇、大路边镇项目。正在开展2024年度西岸镇、丰阳镇、连州镇、三水乡等镇乡水厂提质提标及管网扩网工程,该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工作,正在进行项目进场实施前期工作。待项目开工后,我局将要求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分片区全方位同步进行建设,多点开花,加快解决农村饮水问题。该项目估算总投资5.34亿元,完成后可解决我市36.36万人饮水问题,提前完成省下达的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指标任务。
三、继续开展小水电站清理整改工作
(一)小水电站的退出工作。我市已完成179宗共375项手续的完善工作,168宗小水电站的生流量设施安装及接入工作,17宗小水电站的综合功能难以替代论证报告并报省审核,未编制论证报告的田心电站的退出工作。下一步将分批次对已安装生态流量设施的电站进行线上检查、线下抽查,并对未按要求进行生态流量泄放的电站进行处罚;待综合功能难以替代论证报告审核结果完成后,我局将继续推进未通过电站的退出工作。由于我市地处粤北山区,经济条件较差,电站退出补偿额度大,平均需求约为8000元/千瓦,而省级补助资金只有2500元/千瓦,资金缺口较大,我局将加大对退出电站的补偿资金的申报力度,最大限度减轻我市财政压力。
(二)小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我市于2022年完成30宗小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位列清远第一。2023年度继续完成30宗电站安标工作,现已完成35宗电站的安标合同签订工作,实际工作正有序推进中。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电站安标的推进力度,与电站业主加强联系、沟通,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力争在新的一年完成我市剩余电站的安标工作,使我市电站在安全生产、规范管理方面达成新的成就。
四、加快推进2024年计划实施三宗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2024年计划实施连州市保安河长合水迳头至701段治理工程、连州市星子河大塘至大路边村段治理工程、连州市连江河(龙潭村)段治理工程三宗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这三宗项目初步设计已批复,我局将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资金,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五、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工作
落实《清远市河长办转发广东省河长办关于开展河湖健康监测评价与管理保护基础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我市14条规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健康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深入实施“一河一策”,针对每条河流各自特点,因地制宜、精准发力,进一步提升我市河流管理保护水平。
六、持续推进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
全面落实水生态空间保护管控要求, 持续推进我市规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划定岸线功能分区,加强岸线空间管控,推动水域岸线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保障河湖的河势稳定、防洪安全、供水安全、航运安全和生态安全。
七、开展防洪规划编制工作
开展防洪规划编制工作推动我市水利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是加快补齐全省防洪短板、优化洪涝灾害防治格局、增强洪水风险防控能力的重要基础。切实提高洪水防御能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开展防洪规划修编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八、积极争取上级资金修复水毁工程
积极争取上级水利项目和救灾资金,持续关注上级水利项目和资金动态,主动对接、积极作为。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修复重点,督促乡镇加快水毁工程修复进度,确保尽快修复水毁工程。
九、继续申报大路边镇凤头水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
根据粤水水保〔2023〕1040号文件要求,清远市需每年有1条以上小流域达到生态清洁小流域标准,并通过省级复核。在2023年成功实施丰阳镇上陂水、朱岗水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后,2024年拟充分利用经验优势,借鉴丰阳镇上陂水、朱岗水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的申报流程,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努力争取上级的资金支持,促成该项目储备并最终得以实施,为《连州市小流域提质增效整县一体化治理实施方案》的具体执行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