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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路边镇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连州市大路边镇 发布时间:2016-03-22 00:00: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各机关单位、村委会:

《大路边镇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方案》业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连州市大路边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2日



 

大路边镇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镇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方志工作的通知》(粤委办〔201519号)、《关于印发<清远市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史志办〔201532号)和《关于印发<连州市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大路边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开展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文明是中华民族文明史的主体,村庄是这种文明的载体,耕读文明是我们的软实力”。 自然村落由人类聚居而自然形成,积淀着人类发展演变的历史与文明。开展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是进一步摸清镇情,全面保存自然村落中的历史人文印记,抢救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一项重要基础性文化工程,为挖掘与保护自然村落历史文化资源,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留住村貌、记住乡愁、延续历史文脉提供依据,为社会科学研究提供全面翔实资料,为华人华侨与港澳台同胞了解家乡、联系乡情、寻根问祖提供指引与帮助,对提升和平文化软实力,建设文化强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普查对象与内容

   (一)普查对象

    以自然村为普查单位,坚持“能查尽查”的原则,包括现存的自然村、“城中村”和虽已改为居委会但普查内容仍基本清晰的原自然村(村名采用改居委会前的最后名称)。

   (二)普查内容

    主要包括:名称、地理环境、历史沿革、姓氏源流、人口、民族、民系、方言、民居、宗祠、风俗习惯、家谱族谱、家规族规、宗教信仰、文物遗址、掌故传说、历史事件、人物、华人华侨与港澳台同胞等。列入国家、省级历史文化名村、古村落、传统村落名录和特色明显的自然村,应突出自身特色。

    三、普查工作任务

   (一)全面摸清自然村落历史人文状况

    按照普查内容,搜集整理以自然村为单位的文字资料(包括家谱族谱)、图片、音像资料等。

   (二)协助编纂出版《连州市自然村落历史人文调查》

在普查基础上,按全省统一规范与体例,协助编纂《连州市自然村落历史人文调查》(以下简称《调查》)。经连州市、清远市、省逐级审定出版后汇入全市、全省的自然村落调查总卷中。

   (三)建立广东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信息网络服务平台。

    依托广东省数据中心,建立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数据库和数据网络服务平台。连州市把我镇自然村落历史人文调查成果将汇入全省网络服务平台,更好地宣传推介我镇自然村落历史人文风貌。

   (四)提出挖掘历史人文资源,保护自然村落的建议

    结合普查情况,撰写专题调研报告,向党委、政府提出挖掘历史人文资源、保护自然村落、开展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建议。注重发现一批名村、特色村,指导条件较好的村积极参加中国名村村志文化工程,编修名村志。

    四、普查时间安排与工作步骤

    结合连州市普查工作的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现决定我镇的普查工作于20163月启动,2018年完成普查工作并出版《调查》,2020年完成专题调研报告。

    (一)动员部署

    20163月底前,镇成立普查领导小组,拟定实施方案,

并做好动员部署普查工作。

   (二)成立各自然村落《普查》编纂小组

20164月初,各村委会至少选取2名熟悉本村历史人文情况及有一定写作能力的工作人员负责所属村委会各自然村落的资料收集,《调查》条目初稿撰写,并配合镇普查办开展普查工作。

20164月中旬,邀请连州市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小组成员指导如何做好《普查》编纂的工作会议。

(三)全面实施

     20164月底,全镇全面推进普查工作;

     20166月中旬,各村委会完成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的资料收集、审核和《调查》条目初稿编写,并上报镇普查办。

     20166月底前,镇普查办审核各村委会自然村落的《调查》初稿、并上报市普查办。

     20168月至20177月,对上报的各自然村落的《调查》条目不通过市审核的,需要各村委会修改并配合补充。     201812月底前,完成《调查》出版印刷和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数据库建库,完成普查资料存档。

    五、普查工作组织实施

    普查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实行“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地方志工作机构牵头、有关部门配合、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狠抓落实,加大宣传力度,扎扎实实完成好普查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切实加强对普查工作的领导

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成立大路边镇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镇长欧阳俊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欧阳雄玉、党委委员马卫任副组长,政府各办公室主任及各村委会书记任领导小组成员,普查办主任由马卫委员兼任,副主任由唐秋成兼任,负责全镇普查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二)要明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抓好落实

    1.镇普查办设在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业务指导,加强督促检查,做好资料存档。

    2.各有关单位要以对党和政府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高度责任感开展普查工作,做到客观全面、认真审核,不少报、不虚报、不假报;在《调查》编纂中做到严谨规范,实事求是,严格把关。各村委会是本次普查工作实施主体,负有重要责任,负责资料工作的同志要做好资料搜集、填报与初审,按照统一要求和格式上报普查资料,撰写《调查》初稿等。

    3.各部门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宣传栏、广告牌、宣传画册以及微信、微博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普查工作,争取社会各界的关注、支持和参与。要广泛发动各村中小学教师、熟悉情况的村民和热心人士参与普查工作,做好资料搜集、填报与初审,按照统一要求和格式上报普查资料,撰写《调查》初稿等工作。

    4.普查工作经费按照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给予保障。镇普查工作和《调查》编写、验收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按市补助每个自然村300元的普查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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