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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连州镇河流“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连州市连州镇 发布时间:2018-09-21 11:10: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各村(居)委会、镇政府各大办:

  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将《连州镇人民政府河流“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本辖区实际,根据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连州市连州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1日
 


 

  连州镇河流“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推动河长制取得实效,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保护,落实水利部、省河长办、省水利厅工作要求,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河流“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粤水建管〔2018〕44号)、《转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河流“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清水建〔2018〕48号)、《关于成立连州市河流“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连河办〔2018〕58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行动范围

  “清四乱”专项行动范围为辖区内主干流(乱采整治范围覆盖所有河道、水库)。

  二、行动目标

  系统、全面摸清我镇主干流管辖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相关工作,2018年年底前“清四乱”专项行动见到明显成效,2019年7月1日前全面完成专项任务,由“清”到“治”,不断建立健全我镇河道管理保护长效机制。

  三、清理整治主要内容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连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等重要文件为依据,对河流管理范围内“四乱”问题进行清理整治。

  乱占主要包括:围垦湖泊;未依法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围垦河道;非法侵占水域、滩地;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

  乱采主要包括:河流非法采砂、采土。

  乱堆主要包括:河流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垃圾;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固体废物;放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

  乱建主要包括:河流水域岸线长期占而不用、多占少用、滥占滥用;违法违规建设涉河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四、组织实施

  镇河长办在镇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的领导和组织下,充分利用“广东智慧河长”信息管理平台,编制“清四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各村(居)负责辖区内“清四乱”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共同推进确保专项行动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达到预定效果。

  五、行动步骤和进度安排

  “清四乱”专项行动包括摸底调查、集中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2018年8月10日开始,2019年7月1日全面完成。

  (一)调查摸底(2018年8月10日—2018年8月23日)

  以村委会为单位进行地毯式排查,全面查清辖区内河道“四乱”问题,逐河建立问题清单。在调查摸底阶段,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做到边查边改,及时发现、及时清理整治,并于2018年8月20日前将河道“四乱”问题调查摸底情况以及附件2、3报送镇河长办。

  (二)组织宣传工作(2018年8月24日—2018年9月15日)

  我镇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调查摸底发现的问题,结合开展“南粤河更美”大行动中的“五清”专项行动,制定“清四乱”行动方案,逐项细化明确清理整治目标任务、具体措施、部门分工、责任要求和进度安排,进村、进企业等深入宣传,营造良好护河爱水的良好氛围,共同制止水事违法行为,努力推进“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

  (三)集中整治(2018年9月16日—2019年5月30日)

  针对调查摸底发现的问题,对照问题清单建立销号制度,确保问题清理整治到位。同时,对专项行动期间群众反映强烈或媒体曝光的河道及其他违法违规问题,应主动纳入专项行动整治范围。2019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集中清理整治,其中,在2018年年底前要取得明显进展和成效。并于2019年5月31日前将本辖区内集中整治情况报送镇河长办。

  (四)巩固提升(2019年6月1日—2019年7月18日)

  各村(居)对此次“清四乱”专项行动实施情况开展全面核查,重点核查漏查漏报、清理整治不到位、整治后出现反弹等问题。对核查时仍存在的涉河流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整治。以“清四乱”专项行动为契机,按照全面推行河长制要求,进一步落实河流管理保护责任体系,落实管理责任,细化实化河长、河段长职责。建立河流巡查、保洁等日常管理制度。各村(居)在2019年7月20日前将“清四乱”专项行动总结报告报送镇河长办。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清四乱”专项行动范围广、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各村(居)委会、机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工作。

  (二)深入排查问题。各村(居)委会要对专项行动范围内河道全面细致摸底调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信息完整、问题准确,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特别是对发现的“四乱”问题要及时进行清理整治和上报。

  (三)强化配合执法监督。结合我镇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严厉打击涉河违法犯罪活动,对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公安机关要为清水畅河净源行动保驾护航,严厉打击破坏河流环境、影响生态安全、暴力阻扰清水畅河净源行动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保障行动实效。要充分结合正在开展的河流采砂专项整治行动,避免重复排查、交叉整治,要保障开展专项行动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五)抓好长效管理。要充分发挥镇级河长、村级河段长的作用,加强河库(塘)水域日常保护管理与监督检查,加强长效制度建设,切实抓好长效管理,确保通过专项行动达到良好整治效果,违法违规现象不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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