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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司法局(法制局)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


来源:连州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6-12-20 00:00: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连州市司法局(法制局)2016年工作总结

及2017年工作计划

以来,我局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特殊人员管理等工作,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具体如下:

一、2016年工作情况

全面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维护社会稳定

紧密结合连州市在城市化、工业化推进,利益格局深入调整和社会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坚持预防和调处并重,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135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1115件,调解成功率98.2%。重大疑难纠纷42起,成功调处40起,调处成功率95.2%,社会不安定因素排查544次,预防纠纷136宗。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是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投入近10万元正在建设法律服务大厅,增加残疾人无障碍措施,12月初可以完工。截至目前,共为困难群众办理法援案件131件,已经办结案件114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或争取权益142万元。接待来电来访合计1205人次,案件办理得到有效规范,办案质量得到较大提高。较好的缓解了群众打官司难问题。

二是公证处充分发挥公证机关在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稳定社会经济、民事秩序能作用。截至目前,共办理公证738件。为政府征兵、工程招标、拆迁无偿公证13次。

三是律师行业健康发展,广东北湖律师事务所改制工作已完成注册更改,进入到资产清理程序。新增个人律师事务所1间。

四是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印制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环保袋2万个,各政法干警为140多间中小学生上法制课,在东陂、西岸等中学开展校园普法竟赛活动。为28块宣传栏更新了3期内容在12个乡镇制作了12块村居法律顾问大型宣传栏。

五是大力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33名法律顾问律师共为村(社区)服务群众3230人次,提供服务总数2566件,其中诉讼案件11件,非诉讼案件2555件。非诉讼案件中接访咨询2187件,审查合同72件,法律意见书5件,代书12件,谈判签约3件,调解纠纷82件,处理群敏案件1件,开展法制讲座63场次,法律知识培训100场次,其它法律服务30件。通过这些工作,大大提高了基层自治管理的法治化、科学化水平,有效降低了村(居)组织的决策风险,提高了自治管理水平。

完善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社会治理能力有新提高

今年分两次深入到全市各乡镇开展对200多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考核。截止现在,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709人,现在册人数233人,解除矫正476人,其中,缓刑220人,假释5人,暂予监外执行4人,现累计撤销缓刑6人,撤销假释2人。本年度社区矫正工作共入户走访200余户社区矫正人员家庭,累计走访困难户20多户,为特别困难家庭送去米、油、棉衣等慰问品,发挥社会帮扶的综合优势政策。中秋前,安置帮教办和各司法所负责人一行21人,到韶关监狱210名连州籍犯人开展了高墙帮教。

认真履行法制职责,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一是共审核规范性文件和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合同、协议提供法律意见248多件。代表市政府出庭应诉案件13宗。共受理行政复议案4宗。完成了广东省、清远市抽考国土、环保依法行政考核。3期对232名执法人员开展综合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二、2017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深入推进“五”普法规划落实。完善党委领导,政府实施,宣传、文化、教育等部门密切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机制以及“谁执法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重点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进”。继续深入开展“法律进”活动,针对不同对象,创新载体和形式,努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影响力。完善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宪法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内容列入党校干部培训课程,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通过讲法制课,进一步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在12.4”全国宪法日以及各种法律颁布纪念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法制宣传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引导群众自觉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重点打造法治宣传阵地。突出我特点,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进景、进公园、进社区,重点做好景法制宣传阵地建设;与农村面貌改造提升等工作相结合,在重点村居创建法制宣传一条、建法制宣传栏、制作法制板报,在全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强化民间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维护社会稳定

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积极在医院、旅游景、大型农贸市场等重点领域建立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等行业性调委会,大胆探索专业性调委会,努力扩大调委会覆盖面,力求形成我特色、创出工作亮点。健全日常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全面落实矛盾纠纷日排查、周调度、月汇报、季分析工作机制,实现90%以上的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认真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直接服务基层群众优势,建立社情民意和舆情分析报告制度,及时分析、研判影响社会稳定隐患,为委、政府决策服务。

(三)强化社区矫正执法力度,促进社会和谐。

健全完善社区矫正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完善配套规章制度,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抓巩固,健全落实日常监管有效机制。日常监管做到有法有据,对社区矫正人员按刑罚类型实施分类管理;落实社区矫正衔接制度,落实重点帮扶对象必接措施;健全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库,及时掌握人员动态信息。抓亮点,落实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制度。在抓好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教育的同时,创新引入心理矫治机制,为社区服刑人员建立心理档案,通过心理矫治完善社区服刑人员的人格,使他们更好地适应社会,不致再重新犯罪。结合辖实际,定期组织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公益劳动,安排社区服刑人员到镇、村社区、养老院等进行公益劳动。抓提升,积极推动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做好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教育帮扶和就业服务工作,在已建成的安置帮教基地的基础上,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尝试在农贸市场建立安置帮教基地,为社区服刑、刑满释放人员解决实际困难。

(四)强化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服务全经济发展和群众民生。

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方面法律服务。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将法律援助工作者、法律服务工作者纳入法律援助队伍,加强“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和工会、团委、妇联等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加强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力度,保证困难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对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经济困难条件适当放宽。大力发展公证、律师等法律服务业。加强公证宣传,扩大公证服务覆盖面,为全项目建设和民生发展提供公证服务。加强对律师事务所的监督和管理,规范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监督法律服务工作者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操守,促进律师、公证员依法诚信执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在巩固市政府、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的基础上,继续探索推动镇、政府各部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镇、政府各部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提升法律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优化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等业务对接,发挥集成效应,提高运行效能,扩大辐射效应,使其成为司法行政工作创新的“第一窗口”。

(五)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努力为司法行政、法制机构工作改革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全面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自觉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牢把握司法行政工作的正确方向。按照提高依法执政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要求,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学习党章遵守党章、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工作有机统一起来,不断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围绕“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队伍建设总目标,坚持法治与德治并举,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等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永葆干部队伍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六)强化法制机构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深入做好市政府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及时清理好规范化文件,依法办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调动法制人员和法律顾问积极性,为市政府决策、全市重大项目提供法律意见,把好法律关。严格做好执法人员培训和执法证办理工作,防止未经培训及临时工人员上岗执法。积极做好依法行政考核准备工作,迎接上级年度考核。

                          201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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