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市经信局开展今冬明春
火灾防控工作的情况汇报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和减少火灾事故,根据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清远市商务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商务〔2017〕310号)精神,为确保我市今冬明春及全国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召开会议,部署任务。
11月11日,我局局长牵头召开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会议,参会人员有党组成员及各股室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会议明确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由贸易发展和市场建设股负责;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时间为即日起至2018年3月20日。
二、进行隐患排查,做到不留死角。
为了认真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11月15日至12月9日,我局工作人员对我市重点商贸企业逐一上门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做到不留空白、不留死角,把消防工作落到实处。
在对商贸企业火灾进行隐患排查时,我们主要检查企业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器设备、指示标志、灭火器配备以及防火责任制、安全员持证上岗、新职工上岗前进行消防和岗位安全培训等。通过对商贸企业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后,发现鹏泰百货店在将货物上架时将货物摆放在消防通道,我局工作人员要求其立即整改,并对其负责人进行了防火灾隐患的宣讲,防止该行为再次发生。其他大部分商贸企业的消防设施、器材设置运行到位,有进行日常消防巡查。
三、深入企业回访复查,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12月18日,我局对鹏泰百货店进行了回访复查,经查,鹏泰百货店当日消防通道畅通,并已按要求对百货员工进行了提醒,在摆放货物时不要占用消防通道。
通过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隐患排查,督促企业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切实防止引发消防安全问题,不断加强商贸企业安全建设,全力维护元旦、春节、元宵和全国两会等重要节日期间商务流通领域的安全稳定。
连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