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实施后评估的对象为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连州市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该《制度》经市人民政府审定,2021年9月23日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一、评估目的
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要求,从基本情况、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三大方面对《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评估,总结分析实施后取得的成效,发现存在问题和不足,判断是否实现了出台目的,是否需要修订或者废止。
二、实施情况
(一)基本情况。《制度》于2021年9月23日正式发布,现实施已满一年,应当评估实施效果。市财政局系该《制度》的起草部门和实施主体,因此由市财政局负责实施后评估。
(二)取得成效。进一步规范我市农村财务管理,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开展,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规范管理,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正文包括:总则、预决算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收益分配管理制度、财产清查制度、票据管理制度、报账员及记账员岗位责任、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惩奖制度、主体责任与受委托方的代理责任非常必要,符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三)存在问题。暂未发现。
三、评估结论和建议
(一)评估结论。从总体上看,《制度》遵循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原则,制定程序合法,实施效果显著,实现了预期目的。
(二)下一步建议。建议该《制度》继续实施。
连州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