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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星子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连州市星子镇 发布时间:2017-01-12 17:11:17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连星府﹝201699

 

关于印发《星子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办公室、村(居)委会、机关单位:

《星子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实施方案》业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镇禁毒委办公室反映。

 

 

连州市星子镇人民政府

2016128

 

 

 

 

星子镇党政办公室                     2016128日印发       

 

星子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根据连州市禁毒委《连州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实施方案》(连禁毒委【20164)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落实我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切实改变我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空白”工作现状,实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体系全面形成,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全面建立,各项戒毒康复措施全面落实,建立集生理脱毒、心理康复、就业扶持、回归社会于一体的戒毒康复模式,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办公室具体实施、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积极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融入社会,最大限度减少毒品社会危害,实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二、工作要求

明确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和具体职责,建立专职队伍和工作体系,建立规章制度,加强经费保障,确保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持续规范运行。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综治、公安、卫生计生、民政、司法行政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二)建立办事机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工作站)。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具体工作,提供办公用房、活动场所等工作环境,落实办公人员、办公设备、办公经费等必备条件。按照有办公场所、有工作经费、有宣传橱窗、有管理制度、有责任制度、有工作效果的要求,建立集动态管控、戒毒治疗、心理矫治、帮扶救助、就业指导、宣传教育等“六位一体”的工作站,实现建设标准化、工作规范化、功能项目化、服务精细化、效能优质化。

(三)配备工作人员。配齐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专职人员由专职社工、派出所民警、社区医务人员、志愿者、戒毒康复人员家属等组成,重点推动落实。

    (四)建立志愿者队伍。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出台禁毒戒毒志愿者队伍建设规划,完善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政策,探索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专职工作人员要把发展志愿者作为重要职责,原则上每名患者要配备2名志愿者,志愿者在工作人员带领、指导下,对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开展宣传、帮教工作。重点从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专家、老战士“五老”中发展志愿者,建立专职工作人员与志愿者相结合的禁毒帮教队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应当组织职工、青年禁毒志愿者、巾帼禁毒志愿者积极参与,配合专职工作人员做好禁毒宣传、社会帮教、救助服务等工作,积极向戒毒康复人员献爱心。

    三、各部门职责

    (一)维稳综治办。要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作为禁毒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无毒社区(村)创建工作检查考核。

    (二)派出所负责对吸毒人员进行尿液检测和登记,实施动态管理;责令吸毒成瘾人员接受社区戒毒和决定强制隔离戒毒,责令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接受社区康复;参与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的日常管理;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

    (三)司法所负责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供司法援助;管理和规范戒毒康复场所;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吸毒人员的登记工作。

    (四)计生办、卫生院负责指导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与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会同公安机关开展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组织开展戒毒科研工作和吸毒监测工作;指导戒毒康复场所的戒毒医疗工作,为社区戒毒人员提供戒毒医疗服务和心理干预辅导并建立康复档案。

    (五)民政办负责指导基层组织将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纳入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促进和指导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将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戒毒人员家庭纳入救助范围。

    (六)财政负责保障工作经费。

    (七)劳动和社会保障负责向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

    (八)各中小学校对社区戒毒人员、社区康复人员本人及子女的入学、就业给予支持。

     (九)工会、共青团、妇联。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

     四、任务措施

    )成立星子镇戒毒康复工作站(20161210日前)。工作站办公场所不低于15平方米,指定23名专职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人员)负责辖区内吸毒人员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20161225日前,要对本辖区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管控执行率达到60%以上,20176月份完成70%管控执行率,逐步实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常态化。

   )广泛宣传。禁毒办负责印制《关于敦促已处置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吸毒人员到乡镇街道报道的通告》,在本地广泛张贴,并在新闻媒体和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网络平台上广泛宣传。

   )派出所要配合做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决定文书的提取工作。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办公室和辖区派出所要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前来报到。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办公室要做好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签订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书,执行相关戒毒措施。派出所要配合做好已报到人员尿检工作、措施解除的呈报和信息维护工作,及时将戒毒人员的解除信息和尿检信息录入全国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

   符合解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条件的,戒毒人员应提交解除申请,由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办公室填写解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措施呈批表(试行),经派出所审核并报连州市公安局法制部门审批。解除工作应自戒毒康复办公室收到戒毒人员提交的解除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加强督导检查,严肃追责

    办公室、部门务必按时、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工作进展情况将纳入今年年底的综治考评项目进行考核评定。因戒毒康复机构不健全、通知不到位、信息录入不及时,导致当事人无法报到、未能及时报到或戒毒信息未能按时录入系统,从而引发相关信访、诉讼事件的,相关责任由责任单位承担。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予以通报,并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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