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星府﹝2016﹞75号
连州市星子镇非煤矿山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各非煤矿山企业:
为深刻吸取深圳光明新区渣土受纳场“12•20”特别重大滑坡事故的惨痛教训,全面贯彻落实省、清远市和连州市安监局《连州市非煤矿山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连安监管[2016]34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镇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第150次会议上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以及李克强总理有关重要批示和胡春华书记、朱小丹省长等省领导有关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针对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开展非煤矿山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排查非煤矿山各类安全风险和隐患,强化风险管控,加强源头治理,防止“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等问题的发生, 保障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对全镇地下矿山、露天矿山、排土场等全面排查,突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地下矿山的提升、运输、通风、供电、排水等各大系统和采空区;二是露天矿山的采场边坡、排水设施、人行通道、机电设备;三是排土场的边坡、泥石流拦挡设施、排水构筑物等。
三、整治范围
风险点、危险源专项整治覆盖全镇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包括生产、停产、在建的企业。
四、整治时间
(一)集中排查、自查。2016年11月,严格按《连州市非煤矿山风险点、危险源排查表》的相关事项对本辖区内的所有非煤矿山企业风险点、危险源进行深入排查,并划分风险等级、收集矿山地理坐标,进而建立风险点、危险源数据库,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对已形成的隐患及时落实整治。
(二)巩固深化。2016年12月,对非煤矿山企业重大风险管控情况逐一复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形成行之有效的非煤矿山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五、风险分级
根据非煤矿山风险点、危险源的数量和分布情况,结合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严重程度,原则上将风险点、危险源的安全风险分为“红、橙、黄、蓝”(红色为安全风险最高级)4个等级。
(一)分级标准:依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风险点、危险源的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参照《事故发生可能性等级参考表》、《事故发生的后果等级参考表》、《风险等级矩阵》确定企业安全风险等级。
(二)同一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安全风险等级升至“红色”:
1.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含急性工业中毒事故)的;
2.一年内发生疑似职业病或确诊职业病10例以上的;
3.一年内因违反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受到3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4.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可能导致较大以上事故的,或对存在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整改不合格、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
六、多措并举,确保风险管控落到实处
一是在填写《连州市非煤矿山风险点、危险源排查表》的基础上,进行归纳汇总、研判分析,逐步建立风险和隐患台帐、分布图,制定风险管控措施,确定隐患整治期限,明确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该管控的管控、该整改的整改、该关停的关停、该取缔的取缔,绝不姑息,绝不手软。
二是结合《连州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空区事故隐患治理计划》开展地下矿山采空区事故隐患治理,全面排查掌握辖区内地下矿山采空区规模、分布特征、稳定性情况、处理方法等,建立健全采空区治理工作基础档案,明确地下矿山采空区治理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设计及时治理采空区。
三是将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按照属地监管、科学评定、分类指导、动态管理原则,建立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数据库,分门别类明确每一类风险和重大隐患的具体分布、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差异化管理。
四是健全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和重大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定期对橙、红级安全风险进行分析,及时发布公告、警示、预警信息,有效降低事故风险。同时,根据风险级别编制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必备的物资、装备、器材,定期组织演练。
本次非煤矿山风险点、危险源大排查整治工作由镇安监站牵头,严格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于今年12月底完成对辖区内的非煤矿山企业的风险点、危险源进行排查,并于2016年11月25日前将排查表和统计表报送至连州市安监局。
连州市星子镇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日
星子镇党政办公室 2016年11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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