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YLZ2019002
关于印发《连州市市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连府办函〔2019〕11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连州市市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业经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反映。
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5日
QYLZ2019002
关于印发《连州市市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连府办函〔2019〕11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连州市市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业经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反映。
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