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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连州市精准扶贫“以奖代补”扶持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来源: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4-05 15:00: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QYLZ2017010

各镇(民族乡)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扶贫办:

《连州市精准扶贫“以奖代补”扶持工作指导意见》业经连州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扶贫办反映。

                                        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5日

连州市精准扶贫“以奖代补”

扶持工作指导意见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和《广东省精准扶贫开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和新时期脱贫攻坚“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体要求,坚持把产业扶贫就业扶贫作为帮助贫困人口建立“造血”机能、稳定增收长效机制的关键措施,按照“市场运作、龙头带动、政策扶持、资源整合、加快发展”的思路,紧紧围绕特色传统主导产业,强化合作组织互动、能人大户联动、干部帮扶促动措施,引导市场主体与贫困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扶贫产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基本原则

自愿参与,以奖代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通过公布补贴政策、补贴标准和补贴范围等,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根据实际情况自愿参与。坚持“先干后补”原则,对自愿参与扶贫开发“以奖代补”的贫困户,经镇(乡)政府、村委会、驻村扶贫工作队验收,按项目规模给予相应的奖补扶持。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立足当地条件和资源禀赋,因地制宜选择效益好、见效快、覆盖面广、能带动贫困农户致富的传统优势产业,找准发展重点和突破口,做大做强扶贫产业。

(三)工作目标

实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到村到户到人,大力发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提高贫困群体脱贫致富能力。到2017年,66个相对贫困村都有一个以上主导产业,到2018年,贫困家庭户户有1-2个主导产业、家家有1-2个致富门路,有劳动能力的相对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低于当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即7365元。

二、范围、期限

(一)范围。以全市66个贫困村为主战场,以建档立卡有劳动能力贫困户(含分散分布贫困人口)为奖补对象。

(二)期限。2016年底启动,2018年实现贫困户稳定脱贫,并长期发挥效益。

三、资金来源

1.省、清远市、连州市财政安排下达直接促进扶贫开发帮扶对象(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收的扶贫开发资金。

2.帮扶单位自筹资金。

四、工作措施

精准扶贫产业发展奖补措施是对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以户为单位发展种养项目的一次性资金补助,以实际种植面积和养殖数量计算补贴,但单户种养总奖补金额不超过4500元;以务工增收的贫困户,按务工合同与时间段为计算补贴;对贫困户创业,扶贫就业基地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

(一)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围绕特色种植、特色养殖,因村因户施策,大力发展菜心、水果、茶叶、中药材、石头猪、肉牛、鸡鸭、鱼等种养殖业。鼓励贫困户自主或户户联合、户社联合、户企联合发展种植业,贫困户种植蔬菜1亩以上,每亩补助开垦费500元;种植水果1亩以上,每亩补助1000元。贫困户发展养殖产业,年出栏生猪10头以上、年出笼鸡、鸭、鹅100只以上,每年每户分别帮扶1500元的种苗费;年出栏肉牛3头以上,每头给予帮扶资金1500元(奖补标准各镇(乡)和各相对贫困村可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二)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以农产品加工为平台,积极引进和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带动农产品深度加工,支持发展以农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小微企业;鼓励将扶贫对象的政策扶持资金、承包地、林地等生产资料折价入股,由有实力的经济组织统一管理和生产经营,贫困户按比例分享红利,实现股份到户、利益到户。

(三)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农村服务平台建设,金融、保险、担保等金融组织要加强对贫困村、贫困户的支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实现贫困村小微企业、返乡农民工创业、大学生创业、妇女创业、残疾人创业等金融服务新产品全覆盖,扶持对象可在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申请扶贫小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为人民币5万元(购买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的,贷款额度可提高至10万元),1-3年期限内实现“无担保、免抵押、全贴息”贷款全覆盖。对贫困家庭大学生毕业三年内创业一次性补贴3000元,对就业困难的贫困户创业一次性补贴3000元。

(四)大力发展特色旅游业。充分发挥本地资源优势,深度挖掘山水、人文等旅游资源,促进乡村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发展以瑶族风情游、美丽乡村游、特色名居游和休闲农业游等为主的乡村旅游业;鼓励支持贫困户利用现有条件开展旅游经营,兴办民宿旅馆,参与加工出售当地土特产品等;强化旅游景区龙头农家乐的带动示范作用,重点扶持一批大型农家乐发展,带动贫困户就业。对贫困户新开办农家乐创业,带动就业3人、正常营业半年以上,每户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补贴;对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当地农家乐就业半年以上的,给每个贫困人口一次性补贴1000元、每户农家乐不超过5人。

(五)大力推进“互联网+扶贫”。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加快农村商业网点信息化改造,着力打造“互联网+扶贫”的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实现贫困农民“销售不出村、购物不出村、金融不出村”,解决“买难卖难”等问题,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鼓励支持有条件的贫困户开展“互联网+助农金融服务(代理服务、快递业务、农产品销售)”等电商业务。对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贫困户,免费提供电子商务知识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按统一标准对每户免费提供电脑1台,免费接通电信光纤网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安排财政专项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整合财政、金融、社会资金用于产业扶贫,出台产业精准扶贫资金扶持政策,对市场主体和贫困群众发展蔬菜、水果经济、畜禽养殖等特色主导产业的优先给予扶持。实行扶贫系统项目资金内部整合,把各项金融扶贫政策优先用于产业精准扶贫工作。对各类自主创业的,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提供优质服务,对积极吸纳贫困群众就业的企业,除在项目、政策上给予倾斜支持外,再给予必要的资金奖补和荣誉授予。对参加务工的贫困户给予奖励。

(二)强化跟踪评估指导。市扶贫办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产业扶贫工作的检查、评估和指导,及时总结推广产业发展经验。市扶贫办要加强对产业项目的动态跟踪和工作督导,组织项目投资建设单位定期上报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产业发展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制定配套措施。积极推进贫困户到企业务工和自主创业,确保完成贫困户增收脱贫的目标任务。


附件1:连州市精准扶贫产业发展“以奖代补”操作细则.doc
附件2:连州市精准扶贫就业扶贫“以奖代补”操作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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