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YLZ2017015
各镇(民族乡)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2017年连州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连州市社保局稽核股反映,联系电话:6676751。
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3日
2017年连州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清远市2017年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清人社函〔2017〕198号),为促进《社会保险法》的贯彻实施,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企业职工全员参保,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按时完成清远市下达的扩面征缴目标任务和依法做好社会保险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推进企业职工全员足额参保,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加快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强省目标,促进我市社会经济科学发展,圆满完成我市2017年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任务。
(一)2017年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任务: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离退休)参保人数78500人、其中企业职工(在职)52000人、机关(在职)6700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10900人。
(二)2017年社会保险缴费人数任务:2017年6至9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际平均缴费人数27187人,月平均新增实际缴费人数1000人,城乡基本基本医疗保险人数440076人、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数37700人,失业保险人数16000人,工伤保险人数20650人,生育保险人数15600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人数106000人。
(三)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任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1903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8787万元、失业保险555万元、工伤保险377万元,生育保险340万元。
二、范围对象
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的对象是全市应参保未参保的各类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
三、组织领导
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年度扩面征缴工作,建立扩面征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处理扩面征缴工作发现的问题和根据扩面征缴工作实际提出相关的工作布置。各镇(乡)要加强领导,制定扩面征缴方案,成立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专项工作小组,将责任落实到人,细化任务,不讲条件,全力推进。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
以全民参保登记为契机,创新宣传方式,通过新闻媒体,印发宣传手册,宣传标语,深入企业宣传政策等形式开展有声势有影响的宣传活动,形成正面的宣传效应,促进扩面征缴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具体实施
对用人单位参保情况进行全面的稽核、对照《社会保险法》和其它法律法规规定,重点稽核用人单位是否全员足额参保。稽核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整改及补缴,对不按期整改、补缴的用人单位,实行强制征收,并由新闻媒体曝光。在2017年6至9月完成月平均实际缴费人数达27187人的任务,12月全面完成清远市下达的各项扩面征缴工作任务。
(三)巩固总结
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镇(乡)扩面征缴工作进行定期实地督查,对各镇(乡)、各有关单位的扩面征缴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汇报市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扩面征缴工作组。为落实扩面征缴责任制,抽调地税、人社、社保、药监、市场监督、住建、经信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成立三个扩面征缴工作组。从2017年6月起,各组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展开扩面征缴实地稽核工作。
(二)加强督导。扩面征缴专项工作期间,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将成立专项督导组,对各镇(乡)、各有关部门和用工单位社保扩面征缴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度。
(三)强制征缴。对不按要求整改落实的用人单位,集中人力进行专项执法,对拒不整改的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实行强制征收。
(四)建立考核制度。对于在扩面征缴工作中工作力度大、成效显著的镇(乡)及有关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责任心不强、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扩面征缴工作纳入各镇(乡)、各有关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五)舆论监督。由地税、人社、社保等部门通过诚信体系等渠道公布企业参保缴费基本情况,对于违法违规企业给予公开曝光予以警示,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加大威慑力。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各有关单位、各镇(乡)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要充分利用标语、广播、宣传栏等媒介,针对不同人群、不同层次,有针对性地普及社会保险知识,深入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宣传。市广播电视台要对社保扩面征缴工作跟踪报道。要在黄金时段开辟专栏,宣讲《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要定期通报,表扬先进典型,曝光落后部门和用工单位。
(二)明确职责,强化联动。地税、人社和社保是扩面征缴的第一责任人,对扩面征缴工作负有主要责任。各镇(乡)要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常态化。全市要建立健全扩面征缴部门联动机制,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明确各部门在扩面征缴中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职,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大力度,从严执法。严格依照《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对扩面征缴工作中发现未全员参保的企业要督促其尽快整改,对拖欠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全力追缴,限期补缴;将恶意拖欠等情节严重的企业移交法院处理。
(四)突出重点,定期汇报。各镇(乡)、各单位要掌握企业参保缴费实际情况,对生产经营规模大、个税申报人数较多但参保人数少的企业作为开展扩面征缴工作的重点目标,重点开展执法检查,增强扩面针对性。每月10日前各督导组将上月扩面征缴进度情况书面报送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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