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文件的制订背景是什么?
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管理事关广大农民居住权益,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意义重大。为了规范我市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申请审批,填补我市农村宅基地审批方面的制度空白,市政府由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联合起草制定了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连州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管理办法》的哪些制度亮点?
(一)明确各级各部门审批管理责任,分别明确了市政府、乡镇政府、农业农村部门与自然资源部门在宅基地审批管理中的职责。
(二)规范审批管理流程。《管理办法》通过规定宅基地分配基本原则、村民用地申请、村级审核流程、乡镇审批流程等,规范我市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申请审批,保障了广大农民居住权益。
(三)明晰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行政执法权。《管理办法》法律责任中明确了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该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由乡镇人民政府行使;跨行政区域的案件和市人民政府及其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认为影响较大的案件,由市农业农村局行使查处权。
三、联系咨询方式
凡是对《管理办法》有疑问的市民,均可向连州市农业农村局和连州市自然资源局联系咨询,联系地址:湟川北路114号/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市磊平苑十巷与连中北路交叉口西北,联系电话:0763-6629063/0763-6625407,邮箱:qylznc@126.com/yd6626309@163.com;亦可以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联系咨询。
连州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