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市教育局关于推进教育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广东省新时期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根据(粤发〔2016〕13号)《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和连州市委连委发[2016]11号<<中共连州市委连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围绕“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的中心任务,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我省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着力加强教育脱贫工作,以本市贫困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重点,以提高群众基本文化素质和劳动者技术技能为抓手,采取有力举措,精确对准教育最薄弱领域和最贫困群体。让贫困学生都能享有公平的教育资源,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让贫困家庭劳动力都能学会一项致富技能,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确保农村经济困难家庭稳步脱贫。
二、主要任务
(一)改善教育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完善学前教育资源建设。加强镇(乡)中心幼儿园建设,扶持扩大民办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满足贫困家庭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着力解决贫困农村幼儿“无园上”的问题。
2.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办学水平。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推进创建教育现代化先进市,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科学规划义务教育学校设置,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为贫困村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创设良好环境,加快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建设,全面推进实施素质教育。
3.加快推进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着力改善连州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确保有残疾、聋哑等缺陷贫困户的儿童入读连州特殊学校,争取省、市供补资金,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步伐,确保资金和人员到位。
4.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一是加大镇(乡)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力度。继续推进教育视频网建设,着力提高农村学校宽带网络接入带宽和班级多媒体配备覆盖率,到2017年实现农村学校和教学点宽带网络“校校通”、“班班通”高水平全覆盖。二是加快推进优质数字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巩固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成果,引进社会机构免费向教学点提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通过“专递课堂”、“同步课堂”等多种形式提高教学点和薄弱学校开课率,提高教学质量。继续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组织建设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将资源配置送上省、清远市教育资源平台,并免费提供给镇(乡)农村学校使用。三是加强我市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帮助农村学校教师会用、用好信息化资源。
(二)实施学生资助惠民政策
按照上级的扶助资助政策,加大对贫困家庭的教育资助,在落实现有各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基础上,精准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增支所需经费,执行省级财政负担60%,争取地方政府想办法加大投入。
1.义务教育阶段。对就读义务教育阶段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按省标准将补助标准由每生每学年200元(20%的特困小学生500元、初中生750元)提高到3000元,市教育局争取当地政府加大对贫困户在校学生的生活费补助。
2.高中教育阶段。对就读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免学杂费,保证普通高中按每生每学年2500元补助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按每生每学年3500元补助学校,同时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补助生活费,在原有每生每学年2000元国家助学金的基础上,再给予每生每学年3000元生活费补助。
(三)实施特殊困难儿童保障政策
1.推动实施残疾学生15年免费教育。按广东省政策在全市范围内实施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教育,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补助标准按不低于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补助标准的1.1倍拨付。
2.提高义务阶段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省政策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按不低于普通学生8-10倍的标准拨付;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学生,按每年不低于6000元的标准拨付,确保特殊教育学校的经费有保障。
3.进一步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针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的特殊需要,在“两免一补”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补助水平,学校根据实际按政策规定对残疾学生提供交通费补助,并纳入校车服务方案统筹解决。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政策,优先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享受学前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等学校的助学政策。财政支持的残疾人康复项目优先资助6周岁以下(含6周岁)残疾儿童入学。
(四)实施职业教育富民政策
稳定我市职业教育办学规模,推进职业教育资源进一步向贫困村贫困家庭倾斜,构建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体系。
1.积极推进职业教育战略性结构调整,加大力度扩大职业教育转移招生规模。不断完善政府推动、以教育局为主导、以学校为主体的“转移招生”工作机制,以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倾斜政策招收贫困家庭子女就读连州职业技术学校和连州市卫生学校。
2、积极发展农业职业技术教育,面向农村,着力培育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职业农民。我市积极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办好连州市职业技术学校和连州市卫生学校。鼓励职校面向贫困家庭成员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利用师资、设备、场所,面向行业、面向社会支持开展职业培训、社会培训;面向基层、面向农村,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民学历继续教育;要面向大中型农业企业骨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农村经纪人和农村基层干部等,培育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有适应条件的贫困家庭子女优先录取入卫校护士班就读。
(五)加强贫困地区师资队伍建设
1.保障我市教师工资福利待遇
(1)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努力实现县域内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农村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城镇教师平均工资水平的目标,进一步提高农村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水平。
(2)进一步完善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突出差别化补助政策,分类分档进行补助,重点向边远山区和艰苦地区倾斜,将政策实施对象从义务教育学校和完全中学扩大到公办普通高中和公办幼儿园的在编在岗教职工。2016年补助标准从人圴不低于700元每月提高到不低于800元每月,2017年提高到不低于900元每月,2018年提高到不低于1000元每月以上,继续执行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政策。
(3)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优秀教师给予奖励。
2.加大城乡教师交流培训
(1)大力推进实施“强师工程”。积极贯彻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强师工程”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意见》(粤府〔2012〕99号),实施“优质师资资源下乡教学行动计划,每年安排名校长、名教师到农村学校巡回讲学、指导,提升农村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
(2)加强对乡村教师培养培训。认真落实国家和广东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建立培训服务体系,每年为乡村培训一批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的骨干教师、紧缺学科教师和校(园)长;建立对口帮扶教师队伍培养培训机制,同步将帮扶乡村教师培养培训纳入计划,同时积极开展学校结对、教师支教跟岗、送教下乡、网络研修指导等活动,将教育帮扶落实到学校。
三、实施步骤和目标
(一)第一阶段:2016年7月-2017年2月。各镇(乡)建档立卡学生精确数据,交由教育局与学籍系统比对,核定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贫困类型、各学段分布、入读具体学校、因学开销、接受资助、家庭等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分析,摸清贫困学生的就读学校、年级等情况、对教育扶贫政策的需求倾向,镇(乡)、村与市教育局信息互通,及时交流。教育局制定好精准到户的三年教育帮扶规划。在巩固已有的贫困学生助学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本方案中的贫困、特殊困难学生资助部分。并落实好农村教师福利待遇的保障。
(二)第二阶段(2017年3月-2018年7月)。巩固对贫困、特殊困难学生的资助帮扶工作及贫困村学校教师福利待遇的保障。大力推进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建设、义务教育资源建设。继续建设和巩固好我市农村学校和教学点宽带网络“校校通”、“班班通”高水平全覆盖。通过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推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组织建设工作,将资源配置到各校教育资源平台,免费提供农村学校使用,并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推进职业教育资源进一步面向贫困村、贫困家庭倾斜,推动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体系构建。推动城乡教师交流培训工作,完善落实各项机制。
(三)第三阶段(2018年8月-12月)。对教育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使我市的教育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创开新局面。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教育扶贫是在上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各校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市教育局负责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的组织实施,各校要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政策措施,确保教育扶贫工作落地见效。
(二)强化资金保障。加强对教育精准扶贫的经费保障,把落实国家和省的学生资助政策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予以保障。我们要主动与财政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统筹安排资助资金,确保资助资金及时落实到位,与扶贫、纪检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及时发放,为推进连州市教育精准扶贫提供资金保障。
(三)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让社会力量支持扶贫基金会、教育发展基金会等公益组织,参与教育脱贫工作。希望各类社会团体组织志愿者到我市贫困山区学校扶贫支教、技能培训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四)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学校要深刻领会教育精准扶贫的精神实质,制定宣传方案,强化舆论引导,使我市教育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深入人心。要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思想教育,在受助学生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活动,培养学生树立爱国爱家、遵纪守法、诚信守信、勤俭节约、感恩奉献的意识,实现资助与育人的双重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