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大惩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力度的方案》(粤委办〔2018〕5号)和《连州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责任清单》要求,结合落实教育保障工作等实际,明确各环节责任,制定连州市教育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责任清单如下:
一、教育局的局长工作责任
1.在省内就读贫困学生免学费补助中,负责确认资助学生名单及发放金额。局长负重要领导责任。
2.在贫困学生生活费补助和省外就读贫困学生免学费补助中,负责确认资助学生名单及发放金额。局长负重要领导责任。
二、分管领导工作责任
1.在省内就读贫困学生免学费补助中,负责确认资助学生名单及发放金额。分管领导负主要领导责任,
2.在贫困学生生活费补助和省外就读贫困学生免学费补助中,负责确认资助学生名单及发放金额。分管领导负主要领导责任。
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责任
1.在省内就读贫困学生免学费补助中,负责审核资助学生名单及发放金额拨款。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办人负直接责任、负责人负第一责任。
2.在贫困学生生活费补助和省外就读贫困学生免学费补助中,负责审核资助学生名单及发放金额拨款。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办人负直接责任、负责人负第一责任。
四、学校工作责任
(一)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就读贫困学生免学费
负责核对确认在校的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和残疾学生学费免除。校长负重要领导责任,分管副校长负主要领导责任,经办人负直接责任。
(二)贫困学生生活费补助和省外就读贫困学生免学费补助
在贫困学生生活费补助和省外就读贫困学生免学费补助中,负责确认资助学生名单及补助金额发放到人情况。校长负重要领导责任,分管副校长负主要领导责任,经办人负直接责任。
学生生活费补助发放责任区划分:乡镇中学和市直学校负责本校就读的连州户籍学生;中心小学和中心校负责面上学校学生及户籍在辖区内的市外就读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