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406条的规定,不动产在抵押期间可以办理转移登记,抵押权不受影响。办理转移登记后,尽管不动产所有权人发生变化,但不动产上设立的抵押权仍然存在。
为更好地满足市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连州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连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税务局、中国工商银行连州支行等部门进行沟通,积极推出不动产“带押过户”业务,
截至目前,连州市存量房带押过户已成功办理了7宗,均为同一银行网点办理业务,减少过桥资金306.7万元(以原贷款金额测算),有效降低了房屋交易风险和成本,缩短房屋交易周期,减少办事群众来回跑,减少财产登记环节,进一步推进了连州市存量房“带押过户”有序化、规范化不动产“带押过户”,缩短了交易周期,节约了时间成本。
不动产“带押过户”实行以前,对于企业和民众来说,已抵押的不动产买卖转移的,需要先筹集资金归还贷款、办理不动产抵押注销,再办理不动产转移、申请新贷款、办理新抵押权登记,不仅交易成本高、时间长,而且流程繁琐复杂。“带押过户”改革后,可以大大节省不动产的交易时间,降低交易难度和交易成本,同时省去了繁杂流程,通过开展“存量房转移+抵押权转移(带抵押过户)”业务,实现无须归还原有贷款,即可申请过户、抵押,在新贷款发放的同时也完成了原贷款的结清和房产的交易过户。“带押过户”主要有三种具体操作模式:新旧抵押权组合模式、新旧抵押权分段模式、抵押权变更模式,连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采取的是新旧抵押权组合模式,由登记机构合并办理旧抵押权注销登记、房屋转移登记以及新抵押权设立登记,此时新、旧抵押权实现无缝衔接。
不动产“带押过户”,降低了交易成本,有利于化解交易风险。
传统模式的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如果住房还未结清贷款,普遍要求卖方必须先先还清贷款,解除房屋原抵押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而这笔资金往往是买方提前支付购房款垫付或是卖方自行筹集。对买方而言,提前垫资后可能面临房屋不交付的情况;对卖方而言,筹集资金成本会大幅增加,且为了配合买方的贷款,房产需先完成过户,可能落得过户后拿不到房款的境地。而“带押过户”则免除了卖方先归还原住房贷款的环节,降低了二手房交易成本,同时避免了卖方已还贷、买方违约造成的损失,不需要先过户即可办理贷款,最大限度保证交易双方和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连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进一步优化不动产“带押过户”业务办理流程,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