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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莫任性!擅自拆除燃气设施后果严重


来源:连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03-31 16:25:02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装修莫任性!擅自拆除燃气设施后果严重

                                                     ——唐某擅自拆除户内燃气设施被罚


典型案例基本情况

2025312日,连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连州市住建局”)接到投诉,称连州市顺盈·云溪尚悦小区有人擅自拆除户内燃气设施。经现场核查,唐某在该房屋进行门窗安装作业时,为提升施工便利性,在未履行报备程序且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擅自拆除户内燃气管道关键设施部件。

事件发生后,唐某未按《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及时整改,导致燃气泄漏。连州市住建局立即会同清远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应急抢修队伍对泄漏点实施专业封堵,并开展安全检测,成功避免可能引发的爆炸、中毒等重大次生灾害,事件未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基准(城乡规划建设类)》C212.49.4,唐某违法行为属于一般档次(造成燃气泄露)。连州市住建局于2025318日对唐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


案例涉及相关法律法规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四)项: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

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解决问题的对策或建议

一、如何加强装修前的安全培训?

业主办理装修手续时,物业或相关部门应组织业主和施工人员参加燃气安全知识培训,详细讲解燃气设施的重要性以及擅自拆除、改装的危害,告知正确的施工流程和注意事项,提高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施工人员在进行装修作业前,要与业主、燃气公司共同勘查现场,根据房屋结构和燃气设施布局,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对于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的施工环节,要提前与燃气公司沟通,寻求专业指导,确保施工过程中燃气设施的安全。

二、如何采取燃气安全防护措施?

如果施工区域靠近燃气设施,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施工工具或材料对燃气设施造成损坏。同时,施工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避免因误操作引发安全事故。在装修过程中,一旦发现燃气设施存在问题或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整,施工人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与燃气公司联系,按照燃气公司的要求进行报备和处理。不得擅自采取行动,以免引发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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