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复查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工作的通知》以及清远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的工作要求,现将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已调查登记但尚未认定公布的10处普查点补充列入连州市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期七天(2025年5月28日-2025年6月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连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
联系电话:6636616 ;联系人:蓝钰茵
联系地址:连州市番禺路128号潭电大楼8楼
连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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