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文件 |
连经信〔2016〕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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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何文等同志工作岗位进行安排的通知
各股(室):
根据我局的工作实际,经3月16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以下干部的工作岗位安排如下:
1、何文同志安排到工业和电力能源股工作;
2、黄智伟同志安排到工业和电力能源股工作;
3、欧阳华艳同志安排到民营经济和技术进步股工作;
4、夏水清同志安排到信息化股,并参与非金属矿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工作。
连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