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清远市连州市东陂镇QY-LZ-06-01单元北部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清远市连州市东陂镇QY-LZ-06-01单元北部控制性详细规划》;
公示类型: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30天,2024年8月30日-2024年9月29日;
公告单位:连州市东陂镇人民政府;
公示地点:政府信息网站、连州市东陂镇人民政府公示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连州市东陂镇人民政府提出对上述规划草案的意见或建议。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书面、邮件等形式反馈至连州市东陂镇人民政府。
有效反馈时间:公告期间。
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并写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连州市东陂镇重庆街1号(连州市东陂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63-6269191
邮箱地址:lzdbzzf01@126.com
连州市东陂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30日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衔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强化各级规划的指导功能,保障镇域经济发展,区域产业发展落地,需开展《清远市连州市东陂镇QY-LZ-06-01单元北部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进一步提高控规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有效地指导地块的开发建设与规划管理。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位于东陂镇镇区北侧,总面积约30.6262公顷(合459.45亩),北至现状耕地,南至连州地下河旅游大道,西至G537,东至现状横江村。
三、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4)《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3);
(5)《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2014修正);
(6)《广东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7)《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8)《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9)《清远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计算规则》;
(10)《清远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2021);
(11)《连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2)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划与政策文件。
四、规划原则
(1)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土地属于不可再生资源,节约集约用地是城乡规划的一项重要原则。通过对用地科学规划,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多赢格局。
(2)因地制宜原则
科学研判现状本底与发展趋势,发挥东陂镇腊味特色产业的价值,因地制宜塑造腊味产业园,保障东陂镇腊味产业的加工展示空间。
五、功能定位
《连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了东陂镇作为连州市“一主两副”的其中一个副中心,为活化利用好历史文化资源,打造旅游服务型城镇。确定本次规划区功能定位为:东陂镇特色腊味加工展示园区。
附件:1.区位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