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启国、杨晓林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连州市连州镇红星路南门大道F5幢二层204室,粤房地预登连州字第0100000068号房地产预告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预告登记证明作废。
声明人:陈启国、杨晓林
2024年11月7日
陈启国、杨晓林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连州市连州镇红星路南门大道F5幢二层204室,粤房地预登连州字第0100000068号房地产预告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预告登记证明作废。
声明人:陈启国、杨晓林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