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燕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不动产继承权审查法律意见书》(广燕律连不动产继/遗登字2025020701号),我中心拟对胡玉英继承吴国亮坐落于连州市连州镇兴达北7号,房屋所有权证号“粤房字第1059597号”、国有土地证号“连府国用(2003)字第18245000144号”不动产权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8.6条款,继承、受遗赠的不动产登记的规定,现予以公告。
如对上列登记公告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至2025年03月24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此公告即具有法律效力,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连州市良江路3号(连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21号窗口)联系方式:0763-6637009
公告单位:连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