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燕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不动产继承权法律意见书》(不动产继/遗登字2025042302号),我中心拟对何丽娟继承何连辉坐落于连州市星子镇东河地段雷公岭,集体土地证号“连府集用(2000)字第1824040200017号”不动产权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8.6条款,继承、受遗赠的不动产登记的规定,现予以公告。
如对上列登记公告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至2025年6月10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连州市良江路3号(连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21号窗口)联系方式:0763-6637009
公告单位:连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