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连州市星子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1街坊局部地块调整》方案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连州市星子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1街坊局部地块调整
2、公示类型:草案公示
3、公示时间:从2025年05月23日至2025年06月21日,共30天
公示地点:连州市星子镇人民政府信息网站、公示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连州市星子镇人民政府提出对上述规划草案的意见或建议。
有效反馈时间:公示期间
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并写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连州市星子镇国道南路39号(连州市星子镇人民政府)规划办公室。
联系人:贺涵
联系电话:0763-6351121
邮箱地址:13135342048@163.com
连州市星子镇人民政府 2025年05月23日
公示内容
1.编制目的
《连州市星子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24年取得市政府批复。随着城市的发展,连州市星子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1街坊的调整与实际建设情况的变化,已批的控规局部用地需要进一步优化,有利于促进城市建设工作开展,进一步提高控规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有效指导地块的开发建设与规划管理。
2.规划依据
本次规划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订)、《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3)、《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2014修正)、《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办发〔2023〕234号)、《清远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计算规则》(2024年)、《连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连州市星子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
3.项目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分为两个地块,总面积约6.77公顷(约101.55亩)。
地块一位于连州市星子镇星子社区牛洞村旁,规划用地面积约4.34公顷;
地块二位于连州市星子镇星子派出所旁,规划用地面积约2.43公顷。
4.规划原则
(1)区域协调发展原则:以全方位、系统化的视角出发,强调区域间发展协调性及联动性,综合考虑规划范围与星子镇的功能、用地、生态、交通等方面的发展,协调连州市星子镇农产品产业服务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开展,明确规划范围的功能和在区域中的定位。
(2)科学规划原则:要注重规划引领,坚持科学规划的原则,科学分析资源开发的各种相关因素,核算各项指标,明确建设内容与重点,实现项目的有序建设、集约开发、高效运行。
5.调整内容
调整前:地块一位于连州市星子镇星子社区牛洞村旁
XZ-01-65商业用地(0901)用地面积9073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限高18米;
XZ-01-66商业用地(0901)用地面积2325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限高28米;
XZ-01-67公园绿地(1401)用地面积739平方米,容积率≤0.1,建筑密度≤5%,绿地率≥90%,建筑限高12米;
XZ-01-68城镇住宅用地(070102)用地面积19182平方米,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绿地率≥40%,建筑限高18米;
调整前:地块二位于连州市星子镇星子派出所旁
XZ-01-42商业用地(0901)用地面积61957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密度≤40%,绿地率≥35%,建筑限高38米;
调整前地块指标表
调整后:地块一位于连州市星子镇星子社区牛洞村旁
XZ-01-65商业用地(0901)用地面积8367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限高18米;
XZ-01-66商业用地(0901)用地面积3818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限高28米;
XZ-01-67公园绿地(1401)用地面积230平方米,容积率≤0.1,建筑密度≤5%,绿地率≥70%,建筑限高12米;
XZ-01-68城镇住宅用地(070102)用地面积18904平方米,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18米;
调整后:地块二位于连州市星子镇星子派出所旁
XZ-01-42商业用地(0901)用地面积59436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限高38米;
XZ-01-42-01城镇住宅用地(070102)用地面积2009平方米,容积率≤1.3,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限高38米;
XZ-01-42-02公园绿地(1401)用地面积510平方米,容积率≤0.1,建筑密度≤5%,绿地率≥70%,建筑限高12米;
调整后地块指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