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连州市华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调整十里湖山5#公变房建设位置的相关材料,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规定,为加强城乡规划的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公众权益和国家利益,我局拟对十里湖山5#公变房建设位置调整进行批前公示(详见右图),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致电我局国土空间和村镇规划管理股查询。
一、用地位置:连州市连州镇十里湖山
二、调整内容:
5#公变房调整至13#楼裙房文化活动站2位置,原文化活动中2移动至20#裙房。调整后,公变房面积为134.5平方米,文化活动站1面积为189.26平方米,文化活动站2面积为123.4平方米。
调整位置详见右附图。
三、公示有效时间自公示日起10日内。
附:1、右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有效意见反馈方式:书面意见并写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书面意见在公示有效期内交至白水东路连州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与村镇规划管理股收。咨询电话:0763-6633086
附图:十里湖山5#公变房建设位置调整批前公示附图
连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