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2023)连州市不动产权第0000017号
黄育诚
房屋
441882006018GB10060F00020002
连州市连州镇城南开发区B3幢华逸雅居A幢首层
登记机构:连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