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收到国家税务总局连州市税务局申请确权的相关资料,我局拟对连州市东陂镇东风街26.28号地块使用权属进行确权批前公示(详见附图),具体信息如下:
一、用地位置:连州市东陂镇东风街26.28号地段
二、用地资料:
实际测量宗地面积:475.80平方米;
四至界址:东至冷巷,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私人宅地。
三、公示有效时间自公示日起15个工作日内。
附: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有效意见反馈方式:书面意见并写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书面意见在公示有效期限内交至白水路连州市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和空间用途管制股收。咨询电话:0763-6626309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单位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单位将依法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批。
连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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