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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连州市泉塘养殖场申请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期限延展的公示


来源:连州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6-01-07 17:05:36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十一条和农业部《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第三条、第五条等相关规定,经我局审核,连州市泉塘养殖场符合水域滩涂养殖证期限延展办理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7日-2026年1月16日。

申请单位(个人):连州市泉塘养殖场

水域滩涂位置:连州市大路边镇东村江村泉塘

水域滩涂面积:3.3公顷

水域滩涂类型:淡水水域、滩涂

养殖方式:池塘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持相关的权属证件、证明或其他书面材料向连州市农业农村局渔业管理股反馈,联系人廖斯娜,联系电话0763-6602802。



连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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